刑事拘留多少天可以出来
导读:
刑事拘留多少天可以出来?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刑事拘留多少天可以出来
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等侦查机关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有紧急情况下,依法临时剥夺某些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的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一般情况下,刑事拘留的羁押法定期限为3-7日,最长不超过30日。刑事拘留的目的不是惩罚,而是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再做出危害社会的行为,为了保证犯罪嫌疑人能够顺利接受起诉和审判,是诸多强制措施的前奏。刑事拘留满30天之后,公安机关可以向检察院报请批准逮捕,检察院7天之内决定是否逮捕,所以,逮捕前最长是37天,也就是“黄金37天”由来。因为,一旦检察院批准逮捕,一般情况下(不含取保候审、不予起诉、免于起诉等情况),人会一直被关至最终判决生效,若无缓刑或单处罚金等情况,则会一直被关至刑满释放。
刑事拘留一般多少天可以放出来?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刑事拘留的标准
正预备犯罪、或实行犯罪中或在犯罪后及时被发现;受害人或犯罪现场亲眼看见的人,可指认他犯罪行为的;在其身边或者住所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犯罪后企图采取自杀、或逃跑或者已经在逃的;有毁灭证据、或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谎报自己真是信息的;流窜作案、或多次作案、或有结伙作案等重大嫌疑的。
拘留期限的计算方法
对于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和执行的刑事拘留,拘留的期限是法律分别规定的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和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或不批准逮捕的时间的总和。
(一)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二)人民检察院批准或不批准逮捕的时间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10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刑事拘留是强制措施,并且执法人员在执行拘留的情况下,需要出示拘留证,如果犯罪人不配合的情况下,执法人员可以实行强制执行,如果没有拘留证的情况下,犯罪人员可以不进行配合,并且没有拘留证进行拘留是属于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