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意外受伤赔偿标准
导读:
学生伤害事故的赔偿范围应当根据人身伤害事故的具体情况确定。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人应当赔偿医疗费、营养费、家长误工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学生伤害事故的赔偿项目有哪些,赔偿金额怎么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结合学生伤害事故的具体情况,相关赔偿项目及费用计算方法如下: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由于学生不具备劳动法上的劳动主体资格,因此不能主张误工费。学生的家长因为确需照看学生、耽误工作而减少的合法收入,按照护理费的计算方法予以确认。
(3)护理费:学生受到伤害后,对于护理人员的护理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护理费参考护理人员的护理时间和收入状况,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进行护理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来计算护理费。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该意见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4)交通费:根据受害学生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院伙食补助费:受害学生的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学生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学生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6)营养费:根据受害学生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学生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8)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9)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10)死亡赔偿金:受害学生死亡的,其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11)精神损害抚慰金:受伤的学生本人或者死亡的学生的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赔偿权利人有权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由法院予以酌情确定:①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②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③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④侵权人的获利情况;⑤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⑥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受害人对损害事实和损害后果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其过错程度减轻或者免除侵权人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学生在学校意外受伤怎么赔偿
学生在学校意外受伤有以下赔偿项目:
1.学生伤害事故的赔偿范围应当根据人身伤害事故的具体情况确定。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人应当赔偿医疗费、营养费、家长误工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2.造成学生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残疾赔偿金;
3.造成学生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
4.侵害学生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依法请求精神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