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官司如何诉讼

导读:
在我国,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起诉离婚。今天为大家讲讲怎么起诉离婚,起诉离婚该走什么流程。
牢记起诉离婚的8大步骤!
离婚官司怎么打?关键在于你能否把握关键步骤,了解这8步,胜诉率提高很多。
第一,写好离婚起诉状,如果你不懂写的话,可以找律师帮你写。
第二,准备起诉离婚所需要的一些能够帮你赢得官司的相关证据,这个非常重要。
第三,向法院提交你找到的证据和起诉书。
第四,法院判断是否要受理你的离婚起诉书。
第五,法院受理之后,在法定的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书的副本。
第六,法院安排开庭的时间,同时会给离婚的双方发送传票。
第七,那就是开庭,开庭的时候建议您委托律师代理你的诉讼。
第八,法院宣判结果。这样下来,整个诉讼离婚就算结束了。
怎么起诉离婚?
在我国,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起诉离婚。今天为大家讲讲怎么起诉离婚,起诉离婚该走什么流程。
1、前往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申请;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并发出立案通知后,再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受理案件后,会将案件移送民事庭,待民事庭受案后,会通知当事人到庭参诉;
4、双方到庭后,法院首先会进行调解,这也是诉讼离婚必经之程序;
5、若调解不成,法院会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诉讼离婚的程序(怎么起诉离婚?)
诉讼离婚的程序基本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一是起诉和答辩阶段。当事人起诉离婚案件,应当由原告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案件的管辖,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具体的管辖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2条至第16条作了具体规定,主要内容是:(1)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2)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3)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4)中国自然人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5)中国自然人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是调解阶段。调解是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调解离婚是诉讼离婚的一种方式。因为诉讼中的调解,是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重要方式,调解书确认的条款具有与判决书同样的法律效力,因此,法院调解与诉讼外的调解具有本质的不同。经过调解,如果当事人同意和好,由原告撤诉或者将和好协议记录在案,即可终止离婚诉讼。如果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则按照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送达当事人,婚姻关系即告解除。如果调解无效,法院则应当做裁判的工作。
三是审理判决阶段。对于调解无效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判决。无论是判决准予离婚还是不准离婚,当事人都可以在收到判决书的次日起15天内提出上诉。如果在上诉期内没有上诉的,一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上诉引起二审程序的,二审人民法院仍然可以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依法作出准予离婚或者不准离婚的判决,判决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当事人就离婚案件中财产分割问题申请再审的,如涉及判决中已分割的财产,符合再审条件的,可以申请再审;如涉及判决书中未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的,则应另行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