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诉讼时效多久?
导读:
也就是说,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保护其财产权利的请求,如果超过了法律规定的1年诉讼时效,而无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如住院治疗、伤残评定、诉讼等),受害人即丧失获得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如果交通事故当事人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向公安机关提出书面调解申请,调解达成协议的,诉讼时效自当事人收到调解终结书之日起算,2、经过交警部门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制作调解终结书并送达当事人,诉讼时效自当事人收到调解终结书之日起算。
交通事故起诉期有多长
1、交通事故起诉期为三年,自权利受到伤害之日起计算。
2、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是多久?
通常情况下,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物损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三年。
根据法律规定:“诉讼时效时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如果交通事故当事人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向公安机关提出书面调解申请,调解达成协议的,诉讼时效自当事人收到调解终结书之日起算;调解未达成协议的,诉讼时效自调解失败之日起算;调解达成协议,但当事人不履行的,自调解书中写明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以上三种情况,时效均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如果交通事故当事人未向公安机关提出调解申请的,这种情况比较复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 (修改稿)》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计算。”由此可见,对涉及伤残鉴定的,其诉讼时效可以从定残之日起重新计算,即使定残日已经超过一年,其诉讼时效仍可在定残之日起重新计算一年时间。
交通事故诉讼时效有多久?
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也就是说,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保护其财产权利的请求,如果超过了法律规定的1年诉讼时效,而无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如住院治疗、伤残评定、诉讼等),受害人即丧失获得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
1、对于受害人身体受到伤害比较严重,需要住院治疗,甚至需要后续治疗的,诉讼时效应自治疗终结之日或损失确定之日起算。没有构成残疾的以治疗终结之日开始计算;构成残疾的,以伤残评定之日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2、经过交警部门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制作调解终结书并送达当事人,诉讼时效自当事人收到调解终结书之日起算;调解未达成协议,公安机关未制作调解终结书的,诉讼时效自调解失败之日起算;调解达成协议,但当事人不履行的,自调解书中写明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3、受害人死亡的,自受送达事故认定书之日起算。
4、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5、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自实际发生后起算。
6、侵权人、赔偿义务人不明的案件,以明确侵权人以及赔偿义务人之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