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肇事逃逸怎么判决?
导读:
当事人在交通事故发生后,致人受伤,承担事故的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加之肇事后逃逸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基本犯,只能是当事人逃逸前的肇事行为,至一人以上重伤,并且经过侦查,当事人应当负事故的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不能因为当事人肇事逃逸后,因查不清事故责任被依据法律规定直接推定当事人承担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而作为入罪的责任,(一)交通肇事逃逸一般不作为入罪的情形交通肇事罪,通常是以当事人交通事故发生前,因交通违法过失造成重大交通事故,根据所承担的责任确定是否入罪。
交通肇事逃逸能否入刑?
(一)交通肇事逃逸一般不作为入罪的情形
交通肇事罪,通常是以当事人交通事故发生前,因交通违法过失造成重大交通事故,根据所承担的责任确定是否入罪。认定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是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当事人的行为”显然是指引起交通事故发生的违法行为,这是认定当事人责任的原则和核心。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交通事故发生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逃逸行为与事故的发生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是指因当事人逃逸,导致当事人的过错以及所起的作用无法查清时,依据法律规定直接赋予当事人的推定的法律责任。
推定的法律责任可以作为对当事人行政处罚和民事赔偿的依据。但推定的法律责任不符合《刑事诉讼法》关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规定,以推定的法律责任作为交通肇事罪入罪的条件,违背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相关规定。
(二)交通肇事逃逸入罪的情形
1.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逃逸前),并且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肇事后)。
这条的规定系递进关系。只能是当事人逃逸前的肇事行为,至一人以上重伤,并且经过侦查,当事人应当负事故的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不能因为当事人肇事逃逸后,因查不清事故责任被依据法律规定直接推定当事人承担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而作为入罪的责任。
2.过失致人死亡罪。
第一阶段:发生交通事故时。交通肇事时,交通事故致人受伤,该当事人负事故同等即以下责任。
第二阶段:肇事逃逸。该当事人本应停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报警处理,但该当事人违背该法定特别救助义务,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这时伤者因得不到及时救助而死亡的,该当事人可能构成不作为的过失致人死亡罪。
交通肇事逃逸量刑情形?
1.情节加重型。当事人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当场致人死亡,承担事故的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当事人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基本犯,应当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当事人肇事后逃逸的,在量刑时应提高一个档次,在3至7年判处有期徒刑。此种情形逃逸作为量刑的情节加重情形。
2.结果加重型。当事人在交通事故发生后,致人受伤,承担事故的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加之肇事后逃逸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基本犯。在此基础上,因逃逸致人死亡的,直接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此种情形逃逸作为入罪的情节,逃逸致人死亡作为量刑的结果加重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