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超过三年有效吗
导读:
并且,对于协议离婚,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即会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离婚协议书》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夫妻协议离婚时,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同时必须向民政部门提供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中应当对婚内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夫妻债权、债务承担等问题达成明确、一致的约定,双方一旦办理完离婚手续,男女双方均应当按照《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对婚内财产进行分割,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能反悔。
离婚协议长期有效。离婚协议是关于人身的协议,在办理离婚登记之后,离婚协议开始生效,并且一直有效,不会失效,当事人必须按照离婚协议的内容来履行各自的义务,离婚协议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本文律总管将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离婚协议有效期”的情况。
民法典中离婚协议未执行多久失效
民法典规定,夫妻协议离婚后,如果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书的约定,另一方可以在3年内向法院起诉,所以离婚协议书有效期是3年。
1、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2、签了离婚协议书不履行会有什么后果
首先,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办理离婚登记的必备材料事实,属于当事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双方都应遵守不得违反。
并且,签完离婚协议书后,即可以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有适当的处理时,即会发给离婚证。
其次,签了离婚协议书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去法院起诉。
并且,对于协议离婚,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即会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3、存在以下情形的当事人可以反悔离婚协议:
签了离婚协议没有办理离婚登记;
签了离婚协议一方提起离婚诉讼;
对离婚协议书的财产分割部分,在登记离婚后一年内请求法院变更或撤销。
《离婚协议书》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
夫妻协议离婚时,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同时必须向民政部门提供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中应当对婚内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夫妻债权、债务承担等问题达成明确、一致的约定。双方一旦办理完离婚手续,男女双方均应当按照《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对婚内财产进行分割,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能反悔。这是因为《离婚协议书》是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协商一致的结果。对于任何一方来说,都是对自己财产权利的一种自由处分,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为此《最高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中也明确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在现实生活中,个别当事人出于急于离婚方面的考虑,可能会在财产分割方面向对方当事人做出一些让步,甚至是较大的让步,这在法律上是不被禁止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也就是说当事人因履行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离婚协议一旦签订,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能轻易反悔。”同时,该解释第九条的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除非能证明离婚协议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况。也就是说人民法院受理后,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没有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人民法院会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当事人就要承担败诉的风险。
因此,当事人协议离婚对财产分割一定要谨慎对待,一旦签订离婚后再以显失公平为由反悔,在司法实践中是很难得到支持的。以上就是律总管为您提供的关于“离婚协议有效期 ”的内容,如果还有其他问题请咨询律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