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工程设计项目管理运作模式
导读:
轨道交通工程设计项目管理运作模式
轨道交通工程设计项目管理运作模式的特点
1.设计提供的服务最终是“施工图设计文件”:其中间产品是“方案阶段设计文件”和“初步设计阶段设计文件”。给设计项目管理工作目标的确定与分解提供了清晰的概念,划定了设计项目管理的范围和工作阶段。
2.设计阶段工作的主体应该只有设计方及业主方两家:在设计工作实施过程中不应该存在独立的第三方,设计项目管理单位必须和业主方融合为一家才能有实效的开展设计项目管理工作。设计项目管理单位和业主方融合为一家的方式可归纳为如下三种:
全权代管制:设计项目管理单位受业主方全权委托代理设计阶段的全部项目管理工作,即从提交设计任务书开始直到验收施工图设计文件为止的设计全过程的全部业主方工作。
部分代管制:业主方将设计阶段的部分项目管理工作委托给设计项目管理单位,以分包形式代理业主方行使部分项目管理工作,也包括代表业主办理委托部分的审签程序。
合一共管制:由业主方及设计项目管理单位两家的工作人员组成一个统一领导的项目管理班子,共同管理设计阶段的全部项目管理工作,其工作方式和以前业主方直接面对设计方一样。不同点在于业主方通过直接聘用设计项目管理单位的咨询工程师组建临时性的项目管理班子,不仅大大地加强了业主方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对设计工作的监管力度,也免除了业主方在招募和遣散专业人员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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