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军婚罪一般会判多少年

导读:
司法实践中,破坏军婚的认定比较宽松,触犯该法条者无论其辩称不知军人身份抑或提出两人真心相爱等理由,只要是与军人配偶同居即构成本罪,破坏军婚是指明知道对方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结婚的行为,保持同居关系,并因通奸生育一子,导致张某夫妻关系彻底破裂,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符合破坏军婚罪的构成要件,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在司法实践中,除了破坏军婚者会被判处刑罚外,军人配偶也有可能触犯&ldquo,我国《刑法》第259条【破坏军婚罪】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张某是湖南某武警部队机动旅士官,其于2020年与老家女青年李某结婚。由于丈夫常年不在家,李某与公司的同事王某逐渐日久生情,多次发生两性关系,最后甚至在王某租住的公寓中同居。王某虽然知道李某的丈夫是部队军人,但感觉这事非常“刺激”,加之认为自己与李某是真爱,因此对通奸行为一直没有收敛。2022年,李某生育一子,由于时间对不上加之长相差异较大,张某对于这儿子是否是自己的亲生骨肉深感怀疑。趁一次休假回家的机会,张某委托当地医院进行亲子鉴定,结果显示两人之间为非生物学父子关系。经深思熟虑,张某决定与李某离婚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士官张某想知道,像这种情况王某是否构成破坏军婚罪,将面临何种处罚?
答:王某构成破坏军婚罪。
军人职业的特殊性、使命的特殊性,决定其婚姻家庭关系不同于普通家庭。现役军人为了保家卫国,往往需要远离家庭朋友,在偏远艰苦地区拼搏奋斗。对军人婚姻家庭的破坏,严重伤害了军人及其亲属的感情,影响军人安心服役,进而对部队稳定和战斗力产生破坏作用,因此我国法律对军婚给予特殊保护。
破坏军婚是指明知道对方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结婚的行为。我国《刑法》第259条【破坏军婚罪】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种“明知”界定比较宽泛,包括了确知和感知。确知是指其配偶曾明确告知,或者从其他渠道比如穿着、谈话、文字资料等知道军人身份。感知是指能够预感得到,比如说看到军装照片、家门口悬挂光荣之家门牌等。
触犯此罪没有性别之分,比如说女性与女军人的丈夫保持同居关系或结婚,同样会面临刑事处罚,现实司法判决中已有多起类似案例。
司法实践中,破坏军婚的认定比较宽松,触犯该法条者无论其辩称不知军人身份抑或提出两人真心相爱等理由,只要是与军人配偶同居即构成本罪。此同居包括了公开同居或秘密同居等情况。
本案例中,王某明知道李某是军嫂仍为了追求“刺激”保持同居关系,并因通奸生育一子,导致张某夫妻关系彻底破裂,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符合破坏军婚罪的构成要件,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在司法实践中,除了破坏军婚者会被判处刑罚外,军人配偶也有可能触犯“重婚罪”而获刑。比如最高检发布的《全国检察机关依法惩治侵犯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犯罪典型案例之三》案例:
2019年4月,被告人刘某与现役军人程某(女)登记结婚。2019年5月起,刘某前女友李某在明知刘某已结婚,且其配偶程某为现役军人的情况下,仍然与被告人刘某长期保持不正当关系。在现役军人程某怀孕期间,李某与刘某生下一子,并于2020年9月1日起在刘某所在城市以夫妻名义租房共同生活,造成程某与刘某感情破裂。
2022年1月24日,检察机关以李某犯破坏军婚罪、刘某犯重婚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同年3月3日,法院以破坏军婚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九个月,以重婚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一年。李某、刘某均未提出上诉。
此案中,李某与刘某生育一子,日常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已达到“结婚”的实质性要素,对他人婚姻造成了实质性破坏,可以认定为刑法意义上的“结婚”,刘某的行为属于“有配偶而重婚”,李某的行为则构成破坏军婚罪。
需要注意的是“通奸”与“同居”的转换和认定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只是偶尔通奸,比如说“一夜情”、酒后乱性,则不宜认定为“同居”关系,一般而言不构成破坏军婚罪。但是如果通奸持续时间较长,具有延续性、稳定性、高频性,在经济上、生活上有密切联系,甚至造成怀孕、生育等严重后果,则已具备同居的实质要素,就算没有天天居住在一起,也应当认定为破坏军婚罪中的“同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