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驶车辆被抓三次,会如何处罚?

导读:
21时15分左右,赵某驾驶一辆普通两轮摩托车由西向东行驶至执勤点时,因形迹可疑被执勤民警截停,经对其采取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其血液乙醇含量为31mg/100mL,已达到饮酒驾驶标准,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2004)中规定,该规定指出,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2021年1月15日,赵某因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新乡交警四大队查获,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1400元的处罚,2019年8月21日,赵某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新乡交警十大队查获,后被法院判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mdash。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2004)中规定,该规定指出,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酒后驾驶机动车,记6分,罚500元,暂扣驾驶证1--3个月
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记12分,罚500元,暂扣驾驶证3个月,醉酒驾驶机动车,记12分,罚2000元,暂扣驾驶证3--6个月,拘留15天以下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记12分,罚2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拘留15天以下
一年内有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案例】执迷不悟、屡教不改了
6月11日晚,新乡交警六大队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在金穗大道与东明路交叉口开展查处酒驾行动。21时15分左右,赵某驾驶一辆普通两轮摩托车由西向东行驶至执勤点时,因形迹可疑被执勤民警截停,经对其采取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其血液乙醇含量为31mg/100mL,已达到饮酒驾驶标准。
后经查询,民警意外地发现赵某此前两年内因酒驾已被公安机关处理两次,这是第三次酒驾被查。2019年8月21日,赵某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新乡交警十大队查获,后被法院判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2021年1月15日,赵某因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新乡交警四大队查获,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1400元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