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质量出现问题,由谁承担责任?
导读:
建筑工程质量出现问题,由谁承担责任?
建筑工程质量出现问题,由谁承担责任?
四川路石律师事务所郭世吉律师解答:
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就建设方与承包方及建筑施工方而言,其责任一般由承包方承担。
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承包人拒绝修理、返工或者改建的,发包人还可据此请求相应减少支付工程价款。
根据《建筑法》第58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
四川路石律师事务所郭世吉律师解析:
工程质量缺陷责任的承担问题:
(1)因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工程质量问题,由承包人承担,并进行修理、返工或改建,承包人拒绝修复的,发包人可以减少支付工程价款。
(2)因发包人过错导致的工程质量缺陷,发包人应当承担过错责任。发包人过错包括发包人提供的设计有缺陷、发包人提供的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发包人提供或指定的设备材料不合格、发包人直接指定的分包人承担的分包工程存在质量缺陷。同时规定,发包人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工程的,不能再以使用部分质量不合格为由主张拒收或赔偿;承包人在工程合理使用寿命内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承担民事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自己的责任。
承包人应当在建筑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承担民事责任。地基和主体是工程的重要基础,直接决定着工程质量。承包人的主要义务是交付合格工程,对工程质量负责,地基和主体出现质量问题说明承包人违背其最基本合同义务,不承担相应责任违背公平正义原则。
郭世吉律师,具备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长期致力于民商事领域法律研究,谙熟民事纠纷领域法律实务操作。专注承办各类合同纠纷、交通事故、经济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建筑工程、婚姻家庭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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