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委托书购房合同纠纷案例(购房认购合同纠纷 案例)
导读:
事实与理由:原告于2011年3月27日与被告伍xx的代理人xx元、重庆xx兴置业顾问有限公司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协议,约定由原告出资47万购买伍xx位于重庆市九龙坡区xx路xx号xx-x号房屋,协议签订后,原告依约向被告大高的代理人xx元支付了定金5万元,协商不成后,原告以被告延期违约向九龙坡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房地产买卖协议,被告以未根本性违约抗辩要毕掘求继续履行房地产买卖协议,二、请求判决被告双倍返还原告支付的定金共计¥10万元。
无委托书购房合同纠纷案例一
诉讼请求:
一、请求判决解除房地产买卖协议;
二、请求判决被告双倍返还原告支付的定金共计¥10万元;
三、判令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于2011年3月27日与被告伍xx的代理人xx元、重庆xx兴置业顾问有限公司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协议,约定由原告出资47万购买伍xx位于重庆市九龙坡区xx路xx号xx-x号房屋;签订协议之日支付定金5万;由原告向银行申请贷款28万支付给伍xx;见房交所出具的权属转移登记受理单当日支付13.5万;双方在2011年6月1日前备齐个人二滚数尺手房商业按揭贷款及产权转移登记所需相关资料并到现场办理按揭相关手续。协议签订后,原告依约向被告大高的代理人xx元支付了定金5万元。
由于被告以受伤及身份证遗失为由不依约在2011年6月1日前到场办理按揭手续,拖延至2011年6月29日才到场办理按揭但又未准备齐相关材料,第二天才备齐了相关材料,这时银行按揭利率从上浮10%上调到了上浮20%,原告遂要求被告对其过失将会造成的损失在购房款上作一定的让步。协商不成后,原告以被告延期违约向九龙坡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房地产买卖协议,被告以未根本性违约抗辩要毕掘求继续履行房地产买卖协议。
2012年1月18日九龙坡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即双方之间的房地产买卖协议继续有效。原告重新准备好办理按揭的相关资料后要求被告共同去办理按揭手续,被告却说房产已经卖给其代理人xx元了。
此后,原告多次要求被告返还定金,被告均置之不理,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诉至贵院,请依法判决!
此致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二0一二年七月十六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无委托书购房合同纠纷案例二
合同拟定的不严谨等等的情况都胡导致合同纠纷的事情出现,那么关于合同纠纷的案例有哪些呢,其实有很多戚迅方面的案例是可以供大家参考的。来看看哪些原因房产合同可以解除呢,下面就来了解关于房产合同纠纷的问题。
合同纠纷是比较常见的一个问题,原因有很多,可能是因为合同在签订的时候没有注意具体的内容,或者是合同拟定的不严谨等等的情况都胡导致合同纠纷的事情出现,那么关于合同纠纷的案例有哪些呢,其实有很多方面的案例是可以供大家参考的。来看看哪些原因房产合同可以解除呢,下面就来了解关于房产合同纠纷的问题。
关于合同纠纷的案例有哪些?
1、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出售的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的事实,导致合同被解除的相关法律责任。买受人请求出卖人赔偿相应的损失,并且要求返还定金的应予支持。
2、开发商以欺诈方式交房但未造成购房者实际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开发商采取欺诈的方式来交付房屋的,是侵犯了购房人的知情选择权,开发商应该依法承担交房的相关违约责任。
3、房屋买拦裤卖合同约定了买受人先要付清所有的合同价款,出卖人才能履行交房义务的,买受人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的,出卖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不构成违约。买受人以不安抗辩权进行抗辩,应当符合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条件和履行规范,否则,不安抗辩权不能成立。
哪些原因房产合同可以解除?
1、开发商资质不全。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就属于违法操作,与买房人签署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由于是无效合同,开发商应当返还购房人交纳的房款。
2、房屋权属有争议。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或者房屋为共有财产而未经其他共有权人书面同意的该房屋权属有争议,也会导致购房合同无效,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并赔偿损失。
3、所售房屋简仔简存在抵押问题。开发商在出售房屋之前就把所售房屋抵押,或卖给购房人后,又把房子抵押给他人,购房人查明后,就可认定购房合同无效,要求退房。
4、所售房屋为不能交易的房屋。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权利等情形。
5、延期交房并超过合理期限。根据现在《司法解释》的规定,开发商经购房人催告后的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购房人就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6、擅自变更房屋设计。在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一般都约定开发商在变更设计之前,必须经过购房人同意。否则,开发商就构成违约,购房人有权退房。
7、房屋面积误差较大。如果交房时房屋的实测面积与签约时的暂测面积的误差比值超出3%,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退赔利息。
8、房屋质量不合格。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者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9、不办理房产证。迟延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根据买卖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应当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导致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可以解除购房合同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上述的这些内容介绍了关于关于合同纠纷的案例有哪些的问题,具体的案例需要大家多了解一些相关的内容,这样的话可以帮助解决很多方面的问题,而且也可以解决案例等方面的事项。哪些原因房产合同可以解除呢,具体的房屋质量的问题,面积误差太大,还有等问题都是导致可以解除合同的理由。
无委托书购房合同纠纷案例三
法律分析:没有委托人授权的,购房合同的效力悄嫌待定,如果委托人追认的,合同有效,没有追认的,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睁运团民法典》
第九百一十九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二条 委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悉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
无委托书购房合同纠纷案例四
法律主观:
二手房买卖发生纠纷主要源于合同纠纷,因为合同如果约定不明或者是对合同的履行不当都会引发纠纷,那么 二手房买卖合同 纠纷到底有哪些,怎样才可以避免 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 ,这些问题我们在下文都会涉及到,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有哪些1、逾期支付房款引起的纠纷下家逾期支付房款时,上家可以要求继续付款之外,还可以要求下家支付相应的利息或合同中约定的逾期 付款违约金 ,上家还要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解除合同,不再出售房子了。下家要注意的是,如双方在 房屋买卖合同 中约定下家用银行贷款支付部分房款,而到时由于贷款政策调整或别的原因银行未能足额放贷的话,下家仍然要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2、逾期交付房屋引起的纠纷上家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还未交房,除了有一些正当的理由,比如下家未按时付款,否则要对下家 承担违约责任 。3、逾期办理过户手续引起的纠纷上家或下家都有可能想毁约而迟迟不去办理过户手续,但下家想毁约时主要采用不支付房款的方法,所以一般是上家不办过户手续,这时,下家如果对这套房子志在必得,一定要尽早起诉,同时为避免上家另将房屋转卖他人,最好将房屋进行保全。4、要求陵冲明返还定金引起的纠纷按定金的性质,可以分为立约定金,违约定金等等,约定哪种定金,关键要看定金合同中是怎么约定。5、因中介行为引起的纠纷如上家或下家在与中介公司 签订居间合同 后,由于避开中介公司进行交易或 签订买卖合同 后毁约,造成中介公司中介费的损失,中介公司可以根据居间合同追究其责任。又如中介公司在进行居间和代理时,不规范不尽责而造成的纠纷。二、怎样避免 二手房买卖纠纷 由于买卖双方通常不注意将一些如申请贷款能否成功,物业管理交接等细节方面写入合同,由此引发纠纷,如果合同未作出明确约定,纠纷通常无法得到妥善满意解决。在签定 二手房合同 之前,买房人应该仔细检查房屋的状况,以避免二手房买卖合同引起纠纷。主要包括几个方面:第一,检查房屋的产权证和土地证,看两证是否齐全(有些房本是两证合一尺告的);第二,是要看清楚产权证是否被抵押和土地证上的 土地使用年限 的记载;第三,检查房屋本身的质量。除了以上几点之外,还要注意房屋是否被卖房人出租;第四,要检查房产证上的产权人姓名和卖房人的身份证上的姓名是否一致。第五,看产权证上是否有共有人,如果有共有人,还需要共有人出具书面同意证明。即使是夫妻共有的情况,也需要另一方出具证明,以避免纠纷;第六,对于买方来说,除了要严格按照建设委员会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格式订立合同之外,还需要将一些细节问题纳入合同内容。主要包括房屋的物业管理交接,户籍的迁移等问题。第七,买方可以留一定的房款作为“保证金”,等买房将物业管理交接,户籍迁出之后再将房款全部交齐。第八,是对于贷款无法如约办下来的情况要尤其注意,这是导致最近一些二手房合同纠纷的主要原因。买房人可以在合同中事先约定,可以设立一个期限,如果由于客观原因到期未能办理按揭贷款,双方的解决办法。买东西或许不需要签订合同,但是对于房产这样的不动判晌产的买卖就不得不签订书面的合同来以防万一。不过即使是签订了合同也不可能万无一失,很多购买二手房的朋友就不知道二手房买卖合同会有哪些纠纷,如何才可以有效的避免这些纠纷的发生,最好在购买二手房的时候先咨询专业的房产律师,也可以请律师陪同购房。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五条 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无委托书购房合同纠纷案例五
没有委托书签订合同责任,由签署合同的主体承担,此时由于没有委托书,那么委托人签订的合同一般是无效的,故此若是给其他人造成的经济损失,也只能由委托人自己承担支付经济赔偿金等的责任。
一、没有委托书签订合同责任由谁承担?
1、没有委托书签订合同责任由签署合同的主体承担,合同签订人没有授权委托书签字此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合同追认就属于有效,如果合同未被追认,则属于无效合同,其损失由签订人来承担。
2、根据《民法典》(生效)
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缺宴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第一百七十二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脊如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二、授权委托书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
1、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职业、现住址。如果委托人是法人的,则应写明法人的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等情况。
2、委托的事项一定要写得明确、具体。应当注意的是,在民事代理中,代理人受托的事项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能够产生一定法律后果的民事行为。
3、委托的权限范围,是代理人实施代理行为有效的依据,律师代书时一定要写明确。在民事代理中,委托人授予代理人代理权的范围有三种情况:
伏野银 (1)一次委托,即代理人只能就受托的某一项事务办理民事法律行为;
(2)特别委托,即代理人受托在一定时期内连续反复办理同一类性质的民事法律行为;
(3)总委托,即代理人受托在一定时期内办理有关某类事务或某一种标的物多种民事法律行为。
任何人若是需要他人代为处理相关事宜的,必须要签订委托书,且委托人的行为只能是遵守委托书之中的内容,若是没有委托书,或者是超过了范围的,代理行为是无效的。此种情形若是有第三方的权益被侵犯了,只能向委托人主张权利。
无委托书购房合同纠纷案例六
每一种问题都可以想到对应的解决方案的,如果在买房的时候遇到了问题,大家也要做出相对应的事情去处理这个事情,合同纠纷是买房的时候比较容易遇到的,所以大家在购房之前最好是可以先把相关的合同纠纷和解决办法先了解下,那合同纠纷的处理办法是什么?房产纠纷案例有哪些?
合同纠纷的处理办法是什么?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有:双方和解、第三方调解解决、仲裁解决、诉讼解慎吵决。
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
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皮孝雀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燃早院执行。
房产纠纷案例有哪些?
案情简介:2007年,原告宁某与被告邱某签订合同,原告买入被告的房产一套。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交付定金20000元。房产证上载明产权属被告及其妻子。在被告取得红本房产证后,房产全部产权归被告。被告收取定金后,向原告发函,称该买卖合同无效,因为其妻子不同意,因此不想再履行该合同。原告收函之后,便停止了支付购房款。
法院判决认定买卖合同有效,被告违约,向原告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55000元。本案在诉讼中,被告提出三点意见:一是房屋买卖合同违法,则无效合同;二是房屋系夫妻共同财产,若妻子不同意出售,则买卖合同不成立;三是原告未按期支付首期款,则视为违约。这三点是本案双方争议的焦点,也是房产买卖合同纠纷中容易出现的典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