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可以成为被告吗,检察院和法院可以作为民事案件的被告吗
导读:
因为法院是审判机关,不是行政机关,所以不能成为现在案件被起诉的对象,因为法院是审判机关,不是行政机关,所以不能成为现在案件被起诉的对象,不能将法院检察院列为被告,因为这不属于任何一类案件,如果办案过程中有徇私枉法等情况可以追究办案人个人的责任,不能将法院检察院列为被告,因为这不属于任何一类案件,如果办案过程中有徇私枉法等情况可以追究办案人个人的责任,法院可以成为被告么1、法律分析:可以,法院也是民事主体,可以作为民事案件中的被告。
法院作出刑事判决、行政裁定违法可以列为被告吗
对国家机关而言,法无明文许可即禁止,所以涉黑涉恶刑事案件中法院无权确认被告人具有行政违法行为。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依法不需作被告,但应当履行赔偿义务。行政诉讼法为一般法律规范,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为特别法律规范。执行局非法扣押甲偿还乙的债务,应由乙找法院执行局要嘛。
不能将法院检察院列为被告,因为这不属于任何一类案件,如果办案过程中有徇私枉法等情况可以追究办案人个人的责任。法院办理公诉刑事案件一般是一个半月,经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取保候审的期限为六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
法院能当被告吗
法律分析:可以,法院也是民事主体,可以作为民事案件中的被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根据我国法律,法院可以充当民事诉讼中的原告和被告。最高人民法院也成为被告的历史,而且当时输了官司。
对法院的执行裁定不服,可以提出执行异议,但不能将法院当做被告起诉。法律分析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人民法院不可以作为行政诉讼的被告。人民法院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审判机关。
检察院和法院可以作为民事案件的被告吗?
不能将法院检察院列为被告,因为这不属于任何一类案件,如果办案过程中有徇私枉法等情况可以追究办案人个人的责任。法院办理公诉刑事案件一般是一个半月,经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取保候审的期限为六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因为法院是审判机关,不是行政机关,所以不能成为现在案件被起诉的对象。平常我们所说的机关单位是“一府两院”加社团。“一府两院”就是指法院、检察院和政府。只有政府机关才能成为行政诉讼的对象。
民事诉讼中的被告的主体资格是相对于原告来说的,即被指明侵犯原告利益,需要追究民事责任,并经法院通知其应诉的个人或单位(法人)。
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就是哪些案件法院是可以受理的民事案件,行政案件以及刑事案件,民事法庭肯定是不受理的。
刑诉中,犯罪嫌疑人进入审判程序后就叫被告人,被告是民诉中的叫法。而原告的称谓,如果是检察机关作为原告,则称为公诉人,而对于刑事自诉案件的原告,称为原告人。
法院可以成为被告么
1、法律分析:可以,法院也是民事主体,可以作为民事案件中的被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2、法院可以作为被告起诉,法院作为被告有两种情况。《民事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法院是属于机关法人,具备民事诉讼主体资格。
法院可以作为被起诉的对象吗?谢谢!!
1、因为法院是审判机关,不是行政机关,所以不能成为现在案件被起诉的对象。平常我们所说的机关单位是“一府两院”加社团。“一府两院”就是指法院、检察院和政府。只有政府机关才能成为行政诉讼的对象。
2、人民法院是司法活动的审判机关,既不能作原告也不能当被告。但因其判决错误而产生国家赔偿行为,或其本身产生侵权行为的除外。
3、说法有误,因为在一般情况下,法院仅有审判职能,不具有主动起诉的职能,除非作为一般主体,如法院与为其装修的单位之间发生诉讼,才可能作为原告起诉。 从你的描述来看,应该是刑事案件。
法院可否当被告?
1、法律分析:可以,法院也是民事主体,可以作为民事案件中的被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2、对法院的执行裁定不服,可以提出执行异议,但不能将法院当做被告起诉。法律分析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4、被告不签收传票或者被告无法寻找的,法院可以在报纸或法院公告栏张贴公告送达,到期后视为被告已签收。被告经传票传唤, 无正当理由 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