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阶段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有哪些
导读:
施工阶段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有哪些
行政主管部门制定颁布的工程建设方面的标准、规范和规程也是建设工程监理的依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虽然不属于建设工程法律法规规章体系,但对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有重要的作用。
法律咨询:施工阶段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有哪些
律师回答:
1)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定期巡视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
检查施工现场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
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并检查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
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八条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