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租金的法律规定(关于租金的利息法律规定)

导读: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而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七百零五条的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对需要进行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建设后长期使用的土地,应实行长期租赁,具体租赁期限由租赁合同约定,但最长租赁期限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同类用途土地出让最高年期,此外,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司关于租赁期限的回复中明确表示国有土地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仅要受土地使用年限的限制,也要受《民法典》的约束,最长不得超过20年。
民法典关于租房合同的规定
法律主观:
民法典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的规定是,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主要内容】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六条【租赁合同的登记备案手续对合同效力影响】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包括:当事人自行协商、申请调解、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但是申请仲裁,需具备有效的仲裁协议。否则无法申请仲裁。《民事诉讼法》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仲裁法》第四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房屋租赁合同的期限由承租人和出租人自行约定,但不得超过二十年。超出二十年的期限无效。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民法典关于租赁期限的规定
法律主观:
一、租赁期限应依据《民法典》规定
《 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 》第四条规定国有土地租赁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实行短期租赁和长期租赁。对短期使用或用于修建临时建筑物的土地,应实行短期租赁,短期租赁年限一般不超过5年;对需要进行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建设后长期使用的土地,应实行长期租赁,具体租赁期限由租赁合同约定,但最长租赁期限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同类用途土地出让最高年期。根据此条的规定,租期最长可以达到70年。
而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七百零五条的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根据此条规定,租赁期限最长不能超过20 20=40年。
《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属于国土资源部发布的部门规范性文件,《民法典》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的法律。根据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的原则,国有土地租赁期限应根据《民法典》20年的规定实施。
此外,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司关于租赁期限的回复中明确表示国有土地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仅要受土地使用年限的限制,也要受《民法典》的约束,最长不得超过20年。租赁期满,如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双方可以按照《民法典》和《关于印发〈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的通知》的规定续订租赁合同。
综上,《民法典》中有关于 租赁最长期限 20年的规定为强行法,适用于国有土地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费用缴纳方式及数额
年租制是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制度的具体实现形式,是指政府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给土地使用者,并向土地使用者(承租人)按年收取租金的行为。其基本特征是”按年交租”“长期承租”“定期调租”。但实践中国有土地租赁可按月、按季、按年缴纳土地租金。
《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
第二条规定,国有土地租赁,可以采用招标、拍卖或者双方协议的方式,有条件的,必须采取招标、拍卖方式。采用双方协议方式出租国有土地的租金,不得低于出租底价和按国家规定的最低地价折算的最低租金标准。
第三条规定,国有土地租赁的租金标准应与地价标准相均衡。承租人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未支付其它土地费用的,租金标准应按全额地价折算;承租人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支付了征地、拆迁等土地费用的,租金标准应按扣除有关费用后的地价余额折算。采用短期租赁的,一般按年度或季度支付租金;采用长期租赁的,应在国有土地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土地租金支付时间、租金调整的时间间隔和调整方式。
二、法律对租赁合同的期限有限制吗
我国法律对租赁合同是有最长期限限制的。《民法典》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也就是说,对于租赁合同只有最长期限而无最短期限的限制。租赁期限最长为20年,如果在合同中约定的租赁期限超过20年,则超过的部分无效,即缩短为20年。另外,租赁期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
三、租赁合同期限
租赁合同最长期限为二十年。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租赁期限超过二十年的,超过的部分无效。约定了明确期限的租赁合同,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异议的,原租赁合同有效,变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五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关于房屋租赁押金的有关法律规定总结
很多人为了满足工作需求、生活方便而选择租房,租房已成为一种趋势。但是在租房的过程当中难免会遇到很多插曲,例如关于房屋租赁押金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如果遇到房屋租赁押金的相关情况应该怎么办?
第一、租房押金怎么收有法律规定吗:租房押金怎么收没有具体法律规定,一般是双方协商解决;《合同法》第十二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二、如果押金条丢失应该怎么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章质押
第六十三条本法所称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为质物。
第七十一条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物。所以即使押金条丢失,押金条也是一式两份应该归还您的押金。
第三、如何确保押金的退还:(1)双方协商解决。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双方就应当注明租约期满后多少个工作日内,在房屋及其设施无毁损的情况下,业主应退还押金。(2)看押金的性质,如果是物品保全可以要回,如果约定是违约金则要不回。对于租金,可以双方协商解决,可能会扣点。退房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下。(3)租房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有了租房约定,需要严格实行约定。对于租金的支付也是需要执行合同的约定的,没有约定的可以协商补充约定,另外对方退租的是属于违约的,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金以及实际损失赔偿,与对方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到法院起诉。
民法中关于租赁的规定
法律主观:
民法关于房屋租赁的法律有以下内容:,《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第七百零六条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发现房子有安全隐患首先联系房东要求其对该房屋进行维修。在约定时间内未进行维修完毕仍存在安全隐患达不到居住条件的可协商解除租赁合同。并由房东退还押金以及未到期房租。如果是自己的房子自己维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三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法律客观:
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支付租金的法律规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房屋租赁的注意事项房东不得单方面提租金有规定吗
一、房东不得单方面提租金有规定吗
《住宅租借和出售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这部专门对于住宅租借和出售的法规开端对外征求意见。咱们注意到,在该意见稿中,租房者的权益得到了较好保护。
1、租房者按月付出房租,房东不能单方面增加房租。
这条规则实际上协助租客进步了议价权,最少在合同期内,房东不能随意进步房租。但在合同期完毕后,房东显然仍是占优势的,只需房东涨价,租房者不同意,就只能搬出去。
2、各城市要树立房租发布准则,定时发布市场房租水平,供各方参阅。引导合理定价。
这一条仍是挺有用的,最少对于那些没有什么租房经历的大学毕业生或者新近进入这个城市的外来务工人员仍是挺好的一个规则。
但疑问仍是那个,房租发布准则仅仅一种定时揭露市场行情的方法,并没有多少强制力,房东定高定低全屏自己自愿。
要害仍是从改进供求关系下手,房源多了,租房者的压力天然能降下来。
3、自己租借房源,鼓舞签定长期租借合同,原则上要对于3年以上给予优惠。租借企业对外租房的,租借期不得低于3年。
这一点优惠是双方的,对房主和租房者都是优惠的。但如今还不触及细则。笔者估量应当也即是有关的税费减免,力度应当对比有限。
4、房东不能暴力要挟等手法驱逐租房者。
如今因为各种因素,房东驱逐房客的状况时有发生,比方中介卷走房租,房东通常直接向房客发问,以后这种状况将有法可依。
5、租客签定租借合同后,应当在15日内处理租房租借存案,租客可持经存案的住宅租借合同申领居住证,享用公共效劳。存案后,租借期满也能够享有优先承租权。
只要存案的租借合同才干申领居住证,经过与居住证挂钩,能够大大添加存案率,也意味着上面能够把握满足的租房数据,这个数据的价值但是大大的。
尽管如此,从上一年开始,开始着重商讨购租并重的住宅准则,如今这个顶层规划法规总算开端向社会征求意见,这是好事,接下来还应当就细则开端进一步评论。各地方的细则才是真正跟租客直接有关的,期望这个细则不会太慢。
二、房屋租赁的注意事项
1、低价虚假广告要注意
当租房者通过报纸、网站等信息渠道看到所刊登的房屋租价明显低于其正常市场价格时就要引起注意了。因为这些虚假信息有可能是某些不法中介为了牟取不正当利益,以此为诱饵骗取租房者上当的一种手段。
2、房东个人情况查仔细
承租房屋时,租房者对于房东的个人情况要验查仔细。如果是房东本人出面签约时,最好查看其房产证与身份证;如果是帮助朋友出租房屋,那么一定要有出租委托书、朋友的房产证、身份证或复印件;如果房产证没有办下来则一定要其出具购房合同以证明其身份。此外,对于租房时可能遇到的二房东问题,租房者应验明该二房东在其租赁期间是否有权利将此房屋转租并让其出示租赁合同以及提供该房屋的相关产权证明,以免引起法律纠纷。
3、承租房屋家电、家具清点好
租房者在承租房屋时一定要清点好房屋内部设施如家电、家具等,并且在看房时检查一下家电的正常运作情况,家具的完好程度等,然后将其一一列入到清单内。最好注明如果出现故障时维修费用由谁来承担,也好免除租房者在入住后,家用电器等发生毛病维修时与房主产生矛盾,责任划分不清。
4、认真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租房者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一定要看清楚合同上面所规定的条款,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如租赁用途、租赁期限、修缮责任、变更与解除合同、签订转租、违约责任等条款,租赁双方要协商一致,以免在日后租房过程中产生争执,引发不必要的烦恼。
5、物业杂费等合同附件写清楚
租赁双方达成协议,除了签署正规的《房屋租赁合同》之外,对于房屋内的设备、租赁期间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电话、物业维修基金等相关费用的结算与承担也要详细写清楚并且作为其合同附件收好,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6、房屋押金问题看明白
租房者在交纳房屋押金时要与业主协商好是押一付三、押二付三还是押二付四。因为当租房者合同期满要求退租时,房主可能会以房屋设施损坏或者其他藉口作为条件来苛扣租房者押金,造成租客不必要的损失。因此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双方就应当注明租约期满后多少个工作日内,在房屋及其设施无毁损的情况下,业主应退还押金。
7、根据自身条件谋求合适房屋
旺季租赁,租客很难在短时间内找到合适的房屋。因此,租客在租房时不应单一的寻求工作地点周边的房屋,也可根据自身需求,特别是在租金承受能力有限的情况下,只要交通便利,上下班时间不长,距离远一些的房屋也应列入选择租赁范围之内。
三、房屋租赁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和承租人就房屋出租的租金、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租赁合同就成立了。成立后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无法律效力,主要从下面四个方面进行审查。
(一)合同主体是否符合规定,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如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出租人是否为房屋所有人或合法使用权人等。
(二)房屋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只要法律法规不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可以依法出租。根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属于违法建筑的;
(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7)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三)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在实践中,有些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房客逾期支付租金、水电费等的滞纳金按每日2%计算。从法律来说,这种约定因滞纳金过高有失公平,属于可撤销条款。还有一种常见的情形是,有人用租来的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若属实,则在出租人明知或应当知道的情况下,这样的租赁合同均是无效的,不受国家法律保护,租金依法没收。
(四)是否进行过登记备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及本市的租赁法规均规定,租赁当事人应向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在实践中,对未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合同是无效的,另一种认为租赁合同仍然有效,但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