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工程量减少如何索赔
导读:
设计变更减少工程量如何索赔1、法律主观:工程量变少进行索赔可以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私下进行和解,和解不成可请第三方加以协商解决,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量减少如何结算法律分析:如果是甲方要求变更减少的,那么结算中要扣除,如果图纸没变化,是由于当时数量统计错误的,合同价不调整,如果变更要求减少的数量超过一定比例影响到量大优惠的因素,可以和甲方协商补贴一定的材料费用,2、施工单位违反合同的约定工程内容减少变更,是属于合同违约的情形,建设单位可以与施工单位协商赔偿问题,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设计变更减少工程量如何索赔
1、法律主观:工程量变少进行索赔可以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私下进行和解,和解不成可请第三方加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根据建设工程合同的约定交由指定机构进行仲裁,仍未解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施工单位违反合同的约定工程内容减少变更,是属于合同违约的情形,建设单位可以与施工单位协商赔偿问题,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3、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工程索赔的一些技巧?
1、及时沟通:在发现有索赔需要时,要及时与业主、监理等相关方进行沟通,并保留好这些沟通的记录。有效的沟通有助于理解彼此的立场,并可能避免一些不必要的争议。提交索赔报告:一旦认为有索赔的需要,应尽快准备并提交索赔报告。
2、重视合同管理,合同管理在工程项目管理的实施过程中占有重要地位,是索赔成功的必要条件,不能脱离合同谈索赔。
3、索赔的原则、内容、技巧及程序索赔费用原则为:以赔偿实际发生的损失为基础。
浅谈建设工程中的施工索赔?
索赔的概念索赔是指在工程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合同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未能全面适当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而受到损失,向对方提出赔偿要求。按索赔的性质可以分为:工程延误索赔、工程变更索赔、合同终止索赔、工程加速索赔、意外风险和不可预见因素索赔;按索赔过程可以分为:单项索赔与总体索赔,直接索赔与间接索赔。
索赔是施工企业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的有效途径,也是企业控制工程成本,增加施工收入,实现开源节流,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渠道。
工程索赔按索赔要求分为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工程索赔的起因水利工程施工中索赔的起因不外乎以下几方面:①发包人违约②合同错误;③合同变更;④工程环境变化;⑤不可抗力因素。
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量减少如何结算
法律分析:如果是甲方要求变更减少的,那么结算中要扣除,如果图纸没变化,是由于当时数量统计错误的,合同价不调整,如果变更要求减少的数量超过一定比例影响到量大优惠的因素,可以和甲方协商补贴一定的材料费用。
首先核实减少工程量的理由和依据。其次进行工程量测算和变更单的编制。最后与合同方商议并签订变更协议,确定减少工程量的结算金额。
如果应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该价格来结算。
第47条规定“订立书面合同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辽宁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条例》及《大连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都对施工合同备案做了法律规定。
一般的规定是10%以内工程量的增减都不调整价格,也就是不存在索赔的说法。超过10%,看双方合同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很难索赔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