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外就医的办理流程怎么走(收监前办理保外就医办理流程)
导读:
去看守所保外就医流程看守所保外就医条件有: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属于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或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保外就医的流程怎么走保外就医,又称保外就医治疗,是指对某些罪犯在服刑期间因病需要住院治疗的情况,经法院审查批准,可以在医院接受治疗而不必返回监狱的一种特殊的刑罚执行方式,【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保外就医的流程怎么走
保外就医,又称保外就医治疗,是指对某些罪犯在服刑期间因病需要住院治疗的情况,经法院审查批准,可以在医院接受治疗而不必返回监狱的一种特殊的刑罚执行方式。下面是保外就医的流程:
1. 申请:罪犯或其家属向所在监狱提出保外就医申请,并提供相关的病历资料和医生证明。
2. 审查:监狱负责人、医生、法医等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初步的意见。
3. 提交申请:监狱将申请材料和审查意见提交给当地法院,由法院进行审查和决定。
4. 审核:法院会组织医生、法医等专业人员对罪犯的病情进行评估,并进行必要的检查和诊断。
5. 决定:法院根据专业人员的评估和检查结果,决定是否批准保外就医申请。如果批准,将签发相关的文书,通知监狱和医院。
6. 执行:罪犯在接到法院通知后,由监狱将其送往指定的医院接受治疗。在治疗期间,罪犯需遵守相关规定,如不得离开医院,不得与外界联系等。
7. 结束:治疗期满后,罪犯需返回监狱服刑,或者根据情况继续申请保外就医。
需要注意的是,保外就医是一项特殊的刑罚执行方式,只有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才能申请和批准。对于申请保外就医的罪犯,应当提供真实和准确的病历资料和医生证明,同时遵守相关规定和要求,以免违反法律规定而受到惩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去看守所保外就医流程
看守所保外就医条件有: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属于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或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罪犯想申请保外就医怎么办理
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如果罪犯因患有严重疾病,经有关机关批准取保可以在监外医治。原判无期徒刑的罪犯,从执行无期徒刑起服刑七年以上,患严重慢性疾病,长期医治无效的,可以申请保外就医。(一)对符合保外就医条件,需要保外就医的罪犯,由罪犯及其亲属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罪犯保外就医申请书》,经分监区集体研究,上报监区审核,监区审核同意后,由分监区带罪犯到监狱医院进行医疗鉴定。(二)医疗鉴定的诊断结论证明应由医院的二名以上主治医师和业务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医疗鉴定的证明材料应包含医疗主观证明、客观检查、化验等材料以及相关的病历复印件。(三)经鉴定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可将《保外就医审批表》和医疗鉴定结论连同其它证明材料,报监狱狱政管理处审查。(四)经批准保外就医的,由罪犯居住地公安机关执行,监狱应填写《提请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执行监督考察通知书》,发往罪犯居住地公安机关,以便对罪犯的监督和考察。同时,监狱应将批准文书和相关法律文书送达检察机关和原判法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六百四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发现监狱、看守所、公安机关暂予监外执行的执法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提出纠正意见:(一)将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提请暂予监外执行的;(二)提请暂予监外执行的程序违反法律规定或者没有完备的合法手续,或者对于需要保外就医的罪犯没有省级人民政府指定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开具的证明文件的;(三)监狱、看守所提出暂予监外执行书面意见,没有同时将书面意见副本抄送人民检察院的;(四)罪犯被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后,未依法交付罪犯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实行社区矫正的;(五)对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没有依法提请暂予监外执行的。
申请保外就医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分析:看守所按以下程序办理罪犯保外就医手续:
(1)到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
(2)填写《罪犯保外就医征求意见书》,征得犯人家属和所在地公安机关意见。取保人和被保人应当在《罪犯保外就医取保书》上签名或盖章;
(3)对需要保外就医的罪犯,由看守所填写《罪犯保外就医审批表》,连同《罪犯保外就医征求意见书》、有关病残鉴定和当地公安机关意见,报审批机关批准;同时将上述副本送给担负检察任务的派出机构。
(4)罪犯保外出所时,应写出罪犯出所鉴定意见,发给《罪犯保外就医证明书》,并对罪犯进行遵纪守法和接受公安机关监督的教育,同时,应将《罪犯保外就医审批表》、《保外就医罪犯出所鉴定表》、人民法院判决书复印件或者抄件,及时送达罪犯家属所在地的同级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
取保人应当具备管束和教育保外就医罪犯的能力,并有一定的经济条件。取保人资格由公安机关负责审查。对于严重疾病的界定,既要科学合理,又要准确而便于操作。总的范围可定为:
(1)有生命危险;
(2)有严重传染性;
(3)生活难以自理;
(4)短期内难以治愈、且在监狱和劳改场所不便治疗。
综上所述,保外就医的办理程序还是比较简易,但是有关部门对罪犯的病情会进形分类,有些不需要或者伪造的病情,则不会被受理,例如,罪犯为了逃避惩罚在狱中自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保外就医的条件和程序
保外就医的条件和程序如下:
一、保外就医的条件
可以保外就医的情形有:
1、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
2、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
3、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等。
二、保外就医的程序
1、监狱、劳改队、少年管医院鉴定;
2、填写《罪犯保外就医征求意见书》;
3、填写《罪犯保外就医审批表》;
4、审批。
三、相关法律依据
《暂予监外执行规定》 第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已经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患有属于本规定所附《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的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暂予监外执行和保外就医的区别
一、保外就医
所谓保外就医,是指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拘役的蔽迅罪犯因患有严重疾病,经有关机关批准取保在监外医治。保外就医是监外执行的一种。
二、暂予监外执行
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有两种:一种是对判决、裁定生效后尚未交付监狱执行刑罚的罪犯需要暂予监外执行的,由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
另一种是在刑罚执行期间需要暂予监外执行的,由监狱决定暂予监外执行,又称保外就医。
法律还规定,对于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发现被保外就医的罪犯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或者严重违反有关保外就医的规定的,应当及时收监。
应该怎么办理保外就医
法律分析:办理保外就医的流程:罪犯如需保外就医、应由监区讨论通过、报狱政科审查、初审同意后,进行病残鉴定;罪犯的疾病鉴定由监狱派人带领罪犯到省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医院应当根据罪犯的病情组织有关科室医生成立3人以上鉴定小组、负责出具鉴定文件、并附诊断、辅助诊断等证明文件、在鉴定文件上签名盖章等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改造条例》 第二条 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在改造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予保外就医:
一、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
二、原判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减为无期徒刑的罪犯,从执行无期徒刑起服刑七年以上,或者原判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判刑期(已减刑的,按减刑后的刑期计算)三分之一以上(含减刑时间),患严重慢性疾病,长期医治无效的。但如果病情恶化有死亡危险、改造表现较好的,可以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
三、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治的。
四、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
法院直接决定保外就医的程序
保外就医的审批并不是由人民法院进行的,而是由劳改局进行审批,保外就医要进行病残的鉴定,再由监狱等部门提出申请。依据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的规定,保外就医应该由监狱、劳改队、少管所向所在地的劳改局提出申请。根据罪犯的情况。可以批准和决定保外就医的时间为六个月到一年不等。期限届满前,监狱、劳改队和未成年人拘留中心应当派警察进行现场调查或者发函调查。
法院不能直接决定保外就医的程序,一般由刑法执行科或狱政科决定。程序是:进行病残的鉴定,监狱、劳改队、少管所填写罪犯保外就医征求意见书;征求罪犯家属所在地公安机关意见,公安机关审查取保人资格;与罪犯家属联系,办理取保手续。
保外就医是罪犯因患有严重疾病,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和政策,经司法机关批准让其取保监外医治的执行方法。又称监外就医,属于监外执行的一种,是人道主义的体现。
保外就医,是法律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因身体患有疾病,经有有关部门批准取保在监外医治。保外就医是监外执行的一种。
保外就医的情形:
1.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
2.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
3.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等。
综上所述,依据保外就医司法解释的规定,保外就医的审批并不是由人民法院进行的,而是由劳改局进行审批,保外就医要进行病残的鉴定,再由监狱等部门提出申请。
【法律依据】:
《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
第七条
对符合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罪犯,监狱、劳改队、少管所应当填写《罪犯保外就医征求意见书》,征求罪犯家属所在地公安机关意见,并与罪犯家属联系,办理取保手续。 取保人应当具备管束和教育保外就医罪犯的能力,并有一定的经济条件。取保人资格由公安机关负责审查。 取保人和被保人应当在《罪犯保外就医取保书》上签名或者盖章。
法院直接决定保外就医的程序
法院直接决定保外就医的程序如下:
1、监狱、劳改队和少管所讨论收到的申请;
2、申请通过后,会上报狱政科,并让驻劳改机关的检察院人员初审;
3、初审通过后,对申请人进行病残鉴定。一般情况下,在监狱、劳改队和少管所医院进行病残鉴定。也可以把罪犯送到劳改局中心医院,或就近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检查鉴定;
4、院长签字盖章后,办理流程到此就结束。
保外就医的条件包括:
1、罪犯确实患有严重疾病,需要在医院接受治疗,并有医院证明和监狱医疗机构的证明;
2、罪犯在监狱中已经接受过必要的治疗,但仍无法治愈或缓解病情;
3、罪犯的病情必须经过公安机关或监狱医疗机构的鉴定,并经过法院批准,才能获得保外就医的资格;
4、罪犯必须有固定的住所,有人负责照顾和监管,保证不会逃跑或危害社会安全;
5、罪犯必须签订保证书,承诺不会逃跑或违反法律,同时还要接受监狱、公安机关或其他相关机构的监督和管理。
保外就医的手续如下:
1、提交申请:罪犯或其家属应向刑罚执行机关提出保外就医申请,并提交相关医疗证明;
2、医疗鉴定:刑罚执行机关应当组织医疗机构对罪犯的病情进行鉴定,确定是否需要保外就医;
3、批准决定:刑罚执行机关对罪犯的保外就医申请进行审查,并根据医疗鉴定结果和法律规定作出批准或者驳回的决定;
4、签订协议:罪犯及其家属应当与刑罚执行机关签订保外就医协议,明确相关约定和规定;
5、接受治疗:罪犯到达医疗机构后,应当按照协议接受治疗,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6、返监:罪犯治疗期满或者治愈后,应当及时返回监狱服刑。
综上所述,保外就医又称监外就医,属于监外执行的一种,是人道主义的体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如何保外就医
法律分析:保外就医办理流程为:
1、需要保外就医的,可以由罪犯本人、或者其亲属、监护人可以向监狱、看守所提出书面申请进行病情诊断。
2、监狱、看守所应当组织对罪犯进行病情诊断、妊娠检查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鉴别,核实调查居住地的影响,并向检察院通报有关情况。
3、罪犯需要申请保外就医的,需要由罪犯本人或者其亲属、监护人提出保证人,保证人由监狱、看守所审查确定。保证人应当向监狱、看守所提交保证书。
4、监狱、看守所进行审议公示或者公告,无异议的则报批。
5、准予监外执行的,向罪犯发放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及时为罪犯办理出监、出所相关手续。
法律依据:《暂予监外执行规定》
第八条 对在监狱、看守所服刑的罪犯需要暂予监外执行的,监狱、看守所应当组织对罪犯进行病情诊断、妊娠检查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鉴别。罪犯本人或者其亲属、监护人也可以向监狱、看守所提出书面申请。监狱、看守所对拟提请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核实其居住地。需要调查其对所居住社区影响的,可以委托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进行调查。监狱、看守所应当向人民检察院通报有关情况。人民检察院可以派员监督有关诊断、检查和鉴别活动。
第十条 罪犯需要保外就医的,应当由罪犯本人或者其亲属、监护人提出保证人,保证人由监狱、看守所审查确定。罪犯没有亲属、监护人的,可以由其居住地的村(居)民委员会、原所在单位或者社区矫正机构推荐保证人。保证人应当向监狱、看守所提交保证书。
保外就医的条件和程序
【法律分析】:保外就医的条件和程序是:1、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是无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改造期间患有严重的疾病,短期之内会有死亡的危险,或者身患残疾已经无法自理等情况的可以申请保外就医,2、申请保外就医需要由监狱开会讨论通过,进行病残鉴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四条 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对于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于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发现被保外就医的罪犯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或者严重违反有关保外就医的规定的,应当及时收监。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罪犯,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由居住地公安机关执行,执行机关应当对其严格管理监督,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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