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破解工程款要账难题,要工程欠款的最好方法
导读:
被告工程勘探有限公司称,其与发包人签订施工合同后只施工了3天,就被发包人清场,所以刘先生所主张的60万元工程款与其无关,经过天用律师多方核查,查到此工程的发包人为某集团公司,承包人为某工程勘探有限公司,刘先生为实际施工人,合同签订当月,刘先生兴致勃勃地开工,组织人力、机械入场,但次月就被甲方因资金周转为由拖欠支付工程进度款,无奈之下刘先生暂停施工,工程难干、工程款难要2021年5月,刘先生(乙方)与某工程勘探有限公司(甲方)经过友好协商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
说到“工程款要账难题”,这让所有项目实际施工负责人头疼不已!开工前甲方各种信誓旦旦的承诺,在施工完毕后就变成了拖延支付工程款的各种借口!
总包、分包各类合同关系复杂,施工合同、签证单、工作日志等各种证据缺失,主张工程款的维权之路也是漫长而艰难!如何破解工程款要账难题?委托专业律所处理才是关键!
工程难干、工程款难要
2021年5月,刘先生(乙方)与某工程勘探有限公司(甲方)经过友好协商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刘先生本以为只要自己尽职尽责就能够顺利完工并快速拿到工程款,可实际施工情况却一波三折!
合同签订当月,刘先生兴致勃勃地开工,组织人力、机械入场,但次月就被甲方因资金周转为由拖欠支付工程进度款,无奈之下刘先生暂停施工。双方在协商工程款问题时,甲方又开始一本正经地“画大饼”,利用花言巧语让刘先生又启动了部分施工!由于甲方分文未付,导致刘先生无法给予工人发放工资以及无法承担机械费用,不得不再次以停工收场!
如何要回这60多万元的工程款,成了压在刘先生心头的一块大石头,工人工资和机械款的各种压力,让他整日抑郁寡欢、辗转难眠。刘先生也在尝试使用各种办法索要工程款,但以一己之力频频碰壁!
收集证据、财产保全、胜诉回款
当刘先生委托北京天用律所的时候,此事已过去一年时间,除了《工程承包合同》之外没有其他有力证据。为了补充证据、为委托人争取权益,天用办案律师多次出差到施工现场取证,还原施工过程,整理完善证据清单。
经过天用律师多方核查,查到此工程的发包人为某集团公司,承包人为某工程勘探有限公司,刘先生为实际施工人。2022年7月,天用律师将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时列为被告,成功立案起诉至当地人民法院,并完成诉中财产保全!
被告工程勘探有限公司称,其与发包人签订施工合同后只施工了3天,就被发包人清场,所以刘先生所主张的60万元工程款与其无关!
当天用律师拿出收集到的有力证据时,对方的嚣张气焰瞬间变成了内心慌乱,面对天用律师的关键问题质询,对方陈述支支吾吾、自相矛盾,谎言不攻自破!只有专业才能令人信服,法官对天用律师准备的证据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非常认可!
最终法院判决:该工程勘探有限公司支付我方委托人刘先生全部工程款!困扰刘先生一年的工程款纠纷终于解决了,为天用律所送来带着满满谢意的一面锦旗!
案例来源: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以上为天用律所办理过的真实案例,为确保个人和商业隐私,文中所有人物的名字均使用化名。
相关资料:
要工程欠款的最好方法
以物抵债法(又称债务重组)
对债务人无现款偿还但同意以物抵债的,就进行合理估价。抵偿物要经济实用,宜于变现。清欠过程中,对于以物抵债的,需办理相应权属抵押登记手续。
案例分析:我公司所承包施工的某房产项目,因种种原因销路不佳。截止到现在,该房产公司拖欠进度款1000万,没有能力支付。大量的房屋被闲置,该房产公司随时有破产的可能,如何催讨,难度大。
根据双方合同通用条款规定,业主拖欠进度款,经催讨未改善,可以停工。但是一旦停工,会使房产公司处境更加艰难,势必走向破产,这样的结果并不是公司所期望。
为了主张权利,同时又有回旋余地,我们采取下列措施:
1、由总公司致函相应分公司,主要内容是业主拖欠工程款经催讨无果,分公司就有义务责任催讨。限期要求分公司与业主协商,以物抵债及延期付款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被告所欠1000万应在×年×月×日之前付清。逾期业主自愿以房产中的哪几套折价。如果业主同意则继续施工;业主不同意则停工。这时停工,房产公司是很紧张的。
2、延期付款协议予以公证,经公证的还款协议不必诉讼,可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二录音催讨法
案例分析:有一个工程尾款30万元拖欠长达10年未还。2004年初,该施工企业法律顾问从收集证据入手,取得了双方签定的《施工合同》、《工程竣工报告》,为维权奠定了基础。在获取上述证据后,施工方利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允许的方式,采用电话录音、录像,取得了本案时效中断的视听证据。
由项目经理于2004年1月间拔打业主手机,通话主要内容:
1、对方欠款数额;
2、施工方自1994年以来一直在主张债权;
3、何时归还欠款。
通话过程进行了全程录音、录像。特别是录像证据中,现场环境、在场人员、项目经理拔打业主手机的过程清晰可见。随后又在移动公司提取了项目经理所使用的电话《通话清单》。至此,完成了中断时效的证据锁链,对方拖欠施工方工程款的证据全部取得,为恢复诉讼时效提供了法律证据。
三银行转帐法
如某工程业主拖欠几十万元工程款,多年来业主以各种借口推拖不还,也不作对帐记录,致使债权超过了诉讼时效期。为了获得证据,施工方可以先派人去对方单位清欠,对方能给多少就要多少,但是不拿现金,要求从银行走汇票,想方设法恢复诉讼时效的工作思路。
四协商对帐法
双方重新签订的联系单、对帐单是有效清欠证据。
五纪委查案方法
以企业内部中层干部离任审计为由,找到债务单位要求出具业务联系单。一旦出具对帐单,就是有效证据。
六故意主张法
若欠款金额为4万元,已超过2年时效。施工方以特快专递方式致函业主,故意要求清偿8万元欠款。有时债务方觉得冤枉,回函只承认其中的4万元。这样复函就是施工方胜诉的证据。
七依法诉讼法
应充分利用“优先受偿权”、“工程拖欠款还款协议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正的暂行办法”、“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法律保护我们的合法债权。对于证据充分,事实清楚,催讨无果而又具备还款能力的,坚决进行法律诉讼。诉讼实践中证据收集是基础,诉讼保全是前提,友好协商是途径。
八摸透心理法
有的甲方既不想及时还钱,又怕给自己带来负面影响。施工方可抓住他们担心把问题搞大,影响自己声誉的弱点,一方面多次上门督促还款;另一方面组织人员在特别时期催收欠款,对方往往迫于舆论压力,会还清全部欠款。
九跟踪追讨法
对于清欠难度大的“钉子”类债权,可采取“贴、跟、咬”的方式,不达目的的誓不罢休。可以天天往债务人处跑,用诚意感动对方,用纠缠烦倒对方。但不宜采用聘请社会“私人侦探”跟踪,更不能采用软禁绑架等违法手段。
某施工单位采用紧盯不放的办法,终使开发商偿还了工程款。该公司承建的一个房建项目,开发商老板为躲债,不见施工方清欠人员,施工方安排3名清欠人员专车追讨,经过近一个月的追踪终于在腊月二十八深夜,堵住了开发商老板,使其自知理亏,连夜开出了几百万元的还款支票。
十内部招标法
一些公司拿出一批难点项目,在员工中进行招标清欠,并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鼓励清欠。通过制定下发《应收帐款内部招标办法》来规定招标费用支出标准、招标办法及委托收款合同书样本。
案例分析:某公司先后推出315个、涉及资金1.07亿元的债权项目实行招标清欠,该公司1名职工先后承接了6个债权项目,共收回帐龄在五年以上的外欠款406万元。许多单位通过总结年度“清欠”工作,评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调动了清欠人员的积极性,创新了很多清欠手段。
十一延伸清欠法
具体办法有:
1、承接续建工程;
2、帮助房产商推销房屋,用售房收入偿还欠款;
3、撮合供料商购买商品房抵消我方所欠料款。
十二债权转让法(三角抹帐)
债权转让运用得当可有效地解决三角债问题,减少清欠成本,缓解企业矛盾。
案例分析:某公司与湖南某公司合作承担了对某道路路面工程的施工。该工程初验合格交付后,甲方尚欠工程款1000多万元。为了尽快收回欠款,某公司采取了债权转让的方式,将其中的900多万元债权转让给了合作方,并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抵消了某公司欠湖南某公司的等额债务。
十三媒体曝光法
云南某集团多次请云南当地电视台对长期拖欠巨额工程款不还的某大厦等工程项目业主单位进行曝光,使恶意拖欠工程款的房地产商引起社会关注,从而取得清欠效果。
十四合同预防法
工程结算难,难在审价。业主出于种种目的审价不及时;同时审价效力又需双方确定。常常出现施工方审价,业主不认可;业主审价,施工方不认可,如此多方审价,重复审价,费力费时。
为此,可在合同中作下列约定:
1、“业主应在收到决算书×天内完成审价,逾期视为生效”,以预防逾期审价。有时在合同中直接作上述表述,业主担心其权益受损而拒签字。有一种变通办法,可在合同中明确双方适用《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虽然后者是建设部颁布的部门规章(它明确了业主逾期生效)的结果,一旦双方选择适用,同样起到“逾期生效”同等效果。
2、“若施工方对业主的及时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双方同意任一方到××会计事务所审定,以审定价视为最终结论”。以此预防重复审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