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故受伤截瘫怎么赔偿,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划分
导读:
最后,清底工作时,货车司机必然在车斗内,钩车司机对田先生在车斗内是明知的,而其在并未看到田先生下车,也未接到田先生信号的情况下落下吸盘,显而易见是钩车司机疏忽大意、精神涣散、注意力不集中导致的操作失误,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其次,在车斗内废铁清底过程中,废铁的量很少,而车斗长13米,田先生作为货车司机需要在车斗内喊话和打手势指挥钩车司机吸盘上下左右移动位置,以便准确吸附剩余废铁,也就是说,货车司机在车斗内,钩车司机只有接到货车司机的信号才能移动和落下吸盘操作,但最后两次吸附废铁时钩车司机并未接到田先生信号就落下吸盘导致事故发生。
都说男人是家庭的顶梁柱,是撑起一个家的中坚力量,对于刚刚40岁的田先生来说的确如此。他的家庭负担较重,上有老下有小,尤其是在自己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花费了巨额医疗费,才从死亡线上被抢救回来,导致家庭负债累累,生活无以为继!
田先生不仅承受着身体的巨大痛楚,还为自己的赔偿问题心急如焚,对方极力推脱责任、拒绝赔偿的态度更是让田先生感到气愤和无力,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田先生是一名高栏货车司机,2022年1月13日这天,田先生根据托运人的要求,驾驶自己的货车运输废铁到回收中心处。田先生在车斗内进行卸货清底工作的时候,回收公司工作人员驾驶钩车(机头是电磁铁吸盘)的巨大吸盘落入车斗内,将田先生砸至截瘫。
事发后田先生委托当地律师起诉先诉医疗费,一审法院判决田先生承担次要责任,回收中心承担主要责任。田先生明明是已经向回收公司人员进行了有效沟通,是钩车司机本身操作不当,才导致自己严重受伤,对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田先生对一审判决责任比例不服,提起了上诉。
为了在二审中能让对方承担全部责任,田先生在律所选择上也是特别谨慎,希望找到一家专业实力强的律所,在朋友介绍下找到并委托了北京市元甲律所。接受委托后元甲律所立即开展工作,分析案件事实,从还原事实、适用法律多方面研究讨论制定诉讼策略。
为了找到了有力的证据,元甲律师经过仔细反复查看监控,终于找到了蛛丝马迹,于是向法官详细分析了事发监控视频:
首先,田先生进入车斗指挥钩车司机吸附两次;钩车第三次吸附时,将吸盘移动到货车上方,田先生和钩车司机通过喊话“没有了,不用吸了”,打OK和拜拜的手势,钩车司机收到信号后将吸盘折返回去。钩车“吸盘折返”的行为说明钩车司机可以看到田先生,而且不论是需要吸附还是不需要吸附,双方可以进行一个有效的沟通。
其次,在车斗内废铁清底过程中,废铁的量很少,而车斗长13米,田先生作为货车司机需要在车斗内喊话和打手势指挥钩车司机吸盘上下左右移动位置,以便准确吸附剩余废铁,也就是说,货车司机在车斗内,钩车司机只有接到货车司机的信号才能移动和落下吸盘操作,但最后两次吸附废铁时钩车司机并未接到田先生信号就落下吸盘导致事故发生。所以不存在田先生将自己置身危险境地的情况,完全是行业惯例和卸货需要。
最后,清底工作时,货车司机必然在车斗内,钩车司机对田先生在车斗内是明知的,而其在并未看到田先生下车,也未接到田先生信号的情况下落下吸盘,显而易见是钩车司机疏忽大意、精神涣散、注意力不集中导致的操作失误,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经过元甲律师全力争取,最终二审法院成功改判,判决田先生无责,对方承担全部责任!田先生的诉求在元甲律师的帮助下达成了,获得了合理赔偿,也缓解了家庭的经济压力,田先生对判决结果非常满意,之前的一脸愁容也变成了欣慰的微笑!
律师点评
只有委托专业律师,对案件进行专业的分析,找到有力证据,才能制定对委托人最有利的庭审策略,最大限度为委托人争取利益!
案例来源: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以上为元甲律所办理过的真实案例,为确保个人和商业隐私,文中所有人物的名字均使用化名。
相关资料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划分
司法解释明确多个原因行为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在区分直接原因与间接原因的同时,应当根据原因行为在引发事故中所具作用的大小,分清主要原因与次要原因,确认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合理确定罪责。
一般情况下,对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对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起决定性、关键性作用的,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对于直接从事生产、作业的人员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要综合考虑行为人的从业资格、从业时间、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现场条件、是否受到他人强令作业、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情况等因素认定责任,不能将直接责任简单等同于主要责任。
对于负有安全生产管理、监督职责的工作人员,应根据其岗位职责、履职依据、履职时间等,综合考察工作职责、监管条件、履职能力、履职情况等,合理确定罪责。
直接责任者:其行为与事故的发生有直接关系的人员。
主要责任者:对事故的发生起主要作用的人员。
领导责任者: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
直接责任和主要责任认定:
1.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冒险作业造成事故的。
2.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
3.违反劳动纪律,擅自开动机械设备或擅自更改、拆除、毁坏、挪用安全装置和设备造成事故的。
领导责任认定:
1.安全生产规章、责任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职工无章可循造成事故的。
2.未按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或职工未经考试合格上岗操作造成事故的。
3.机械设备超过检测期或超负荷运行,设备有缺陷又不采取措施造成事故的。
4.作业环境不安全,又未采取措施造成事故的。
5.新、改、扩建工程项目,安全卫生设施不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造成事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