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算金额超出合同金额该怎样办
工程结算超出合同价怎么办理
律师分析:
工程结算超出合同约定的价格,要根据实际施工的情况分析。
1.当事人对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结算工程价款。
2.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当事人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
3.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工程量有争议的,按照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确认。承包人能够证明发包人同意其施工,但未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的,可以按照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
工程结算超出合同价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
工程结算超出合同约定的价格,要根据实际施工的情况分析。
1.当事人对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结算工程价款。
2.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当事人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
3.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工程量有争议的,按照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确认。承包人能够证明发包人同意其施工,但未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的,可以按照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
结算金额超出合同金额怎么办
法律主观:结算金额超出合同金额的需要先判断合同类型。如果是固定总价合同一般不调整签约合同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承包人所有措施费实行总价包干,确定后不再作任何调整。
法律客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1、承包人所有措施费均以“项”为单位,实行总价包干,无论实际采取的措施项目发生何种变化或投标期间漏填、漏报、误报等,均不再作任何调整。 2、因变更引起的价格调整按以下约定处理:由于非承包人原因,发生设计变更或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等,由此引起新的工程清单项目,其对应的综合单价按以下方式确定: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综合单价,按合同中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格;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格;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时,由承包人提出新的综合单价,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工程可以超合同价多少
没有这样的说法或规定,工程结算是指施工企业按照承包合同和已完工程量向建设单位(业主)办理工程价清算的经济文件。工程结算必须有合法的依据,而不是凭空设想出来的。在施工过程中,工程结算的依据之一就是按照已完的工程进行结算,根据累计已结算的工程价款占合同总价款的比例,能够近似反映出工程的进度情况。
一、怎么解决工程结算纠纷
1、工程价款结算应该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办理。合同未作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应该依照相关规定与文件协商处理。
2、当事人对合同造价有争议无法协商解决的,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3、《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一条工程价款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办理,合同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发、承包双方应依照下列规定与文件协商处理: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有关部门发布的工程造价计价标准、计价办法等有关规定;
(3)建设项目的合同、补充协议、变更签证和现场签证,以及经发、承包人认可的其他有效文件;
(4)其他可依据的材料。
二、如何做工程结算
做工程结算时需注意就是结算证据的收集整理,特别是签证和设计变动,一定要有建设方、监理方和施工方三方签字,质料价格的来源一定要控制好,施工合同和施工方案相关的内容要控制好,它也是做好结算的依据。
先领会和掌握招标文件,施工合同的条款及内容,熟悉施工图纸,深入工程现场,了解整个工程的概况及施工方案的措施内容。因施工图纸与投标图纸不同,标书工作量与实际工作量就不同,所以要详细核对两者的工程量。
可以向国家造价管理部门进行相关文件资料的收集工作,这里主要收集造价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规章制度。
做好编制的工作,编制人员需要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能够正确的理解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便于开展工作。
结算前,先多与建设单位及审价单位的人员接触联系,了解、熟悉他们的审价程序及人员安排情况,给他们留下好的印象并以诚实的表现,把我们之间的关系当作很好的朋友关系。这样给下一步在审价过程中会带来很多方便之处。
超出招投标合同金额如何处理
超出招投标合同金的处理方式如下:
1、补充协议:如果双方对超出合同金额的事项达成了一致意见,可以签订补充协议,明确超出金额的具体数额和支付方式等细节;2、重新招标:如果超出金额较大,需要重新招标并重新签订合同,以确保项目的合法性和合规性;3、追究责任:如果超出金额是由于投标单位或者中标单位故意隐瞒或者提供虚假信息导致的,可以追究相应单位或者个人的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罚。
招投标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的目的和基本条款:包括合同的名称、签订时间、合同双方的基本信息、合同的签署和生效方式等;2、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构成和提交要求:招标文件是招标人发布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投标文件是投标人依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文件;3、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和处理方式: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证投标人能够认真履行投标义务而缴纳的一定金额的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是为了保证中标人能够认真履行合同义务而缴纳的一定金额的保证金;4、中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中标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完成项目,保证项目的质量和进度等;5、招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包括招标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项,对中标方提供必要的技术和资料支持等;6、合同的履行和变更:包括合同的生效和履行方式,变更和解除合同的程序和条件等;7、争议解决方式:包括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和仲裁条件等。综上所述,超出招投标合同金额是一种严重的违约行为,可能会对项目的正常进行和合同双方的信任产生不良影响。因此,在招投标项目的过程中,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确保合同的完整性和合法性,以避免出现超额支出等不良后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七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要求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五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实际工程量超出合同约定该怎么办?
法律分析:结论:具体情况需要具体分析。
解析:
关于你这种实际工程量超出合同约定该怎么办的情况首先主要看你们签的施工合同上面的约定,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执行,没有约定的可以按照一般工程量清单规范进行调整,实际施工工程量超出原投标工程量的10%以上(含10%)的可以进行调整,超出部分的单价可以调整,在10%范围以内的按照原综合单价执行。象现场的很多一手资料都要及时办理,到了结算都是要有据可查的,这是结算的基本原则。所以建议你去办理现场签证,将多出的工程量让现场监理和甲方给你确认哈,这就是结算的依据,要不然到了结算的时候甲方是不会认可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第十九条当事人对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结算工程价款。
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当事人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依照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处理。
第二十条当事人对工程量有争议的,按照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确认。承包人能够证明发包人同意其施工,但未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的,可以按照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