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情赔偿标准,婚外情一般赔偿多少
导读:
婚外情成为导致夫妻婚姻关系破裂的一个重要原因,如果对方有小三,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而双方又不能协商离婚,那就要诉讼离婚。如果一方发现对方有小三要起诉离婚,可以获得赔偿多少?
婚外情成为导致夫妻婚姻关系破裂的一个重要原因,如果对方有小三,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而双方又不能协商离婚,那就要诉讼离婚。如果一方发现对方有小三要起诉离婚,可以获得赔偿多少?
婚姻法规定婚外情离婚赔偿标准:
1、物质损害要高额赔偿,因对方出轨,另一方对于出轨方进行的收集证据、起诉、律师费等直接的物质损害。赔偿额度高达对方财产的80%。
2、按照婚外情过错方的过错程度进行赔偿。如,婚外情一方与第三者的行为,严重影响了无过错方的生活,其对于无过错方提出的赔偿要求,法院会最大程度的予以支持。
2、婚外情无过错方精神受到损害的按照损害程度赔偿。考虑到受害人所遭受精神伤害和精神痛苦的程度,如精神:抑郁、恍惚,影响工作和生活;甚至更有甚者出现精神疾病等等。这样的赔偿可以是长期的支付方式。
3、婚外情过错方具体的出轨情节。如重婚与通奸相比,重婚过错行为更为严重,危害性更大,而对于此类问题,法律规定严重的行为可导致坐牢。
4、其他相关因素。如双方结婚年限,时间长短,婚后的感情等。
而最新法律对于婚内出轨导致离婚的,严重的可判刑坐牢,即使选择和平离婚,出轨方也要付出大量的经济赔偿,来安慰对方的损失。
配偶在婚内出轨,有些甚至与他人同居、生子,成为大量婚姻家庭破裂的“杀手”。发现配偶出轨决定离婚,无过错方往往能获得有错一方的补偿;但也一类案例,明明一方出轨有错,另一方却得不到补偿。万一配偶出轨,如何理性维权才能最大限度保障自己的权益呢?一定要学会要法律维护自己的利益。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的,过错方应对无过错方的损失予以赔偿的法律制度。
问题一:哪些情形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夫妻中的一方对离婚存在过错,实施了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的行为,给无过错方造成了损害,并导致离婚的结果,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在原《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四种情形上新增了“有其他重大过错”这一情形,新增的该情形通过概括式规定作为兜底,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具体案件情况,结合过错情节、伤害后果等因素,对过错方是否存在重大过错进行认定。
问题二: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哪些?金额如何确定?
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由于每个离婚案件中过错行为引起的离婚损害各有其特殊性,故赔偿金额也不尽相同。离婚损害赔偿金额可以由夫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由法院根据具体情节酌情确定。
问题三:什么时间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起诉离婚而单独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协议离婚的情形
已经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完毕离婚登记手续的,仍可向法院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但在协议离婚时已明确放弃该项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三)诉讼离婚的情形
1.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2.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双方当事人同意由第二审人民法院一并审理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一并裁判。
问题四:如何证明一方的过错事实?
离婚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即无过错方负有举证责任。需要注意应当采取法律允许的方法、手段、途径向了解真相的单位、组织、人员收集证据,如证明遭受家庭暴力的诊断证明、检查报告、伤情鉴定书;构成虐待、遗弃罪或者其他家庭暴力犯罪的刑事判决书;司法、行政、执行机关的相关记录;证明对方过错行为或事实的照片、录音录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