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欠款应该如何处理,如何降低工程拖欠风险?
导读:
工程欠款应该如何处理,如何降低工程拖欠风险?
工程价款是指建筑企业因承包工程项目,按合同规定和工程结算办法的规定,将已完工程或竣工工程向发包单位办理结算而取得的价款。那么,工程欠款应该如何处理,如何降低工程拖欠风险?
网友咨询:绿化工程欠款该怎么处理?
浙江利群律师事务所李元炜律师解答:
工程欠款的处理:向业主或债务人送交书面催款函并要求对方签收,如果签收有难度,可以委托律师发律师函并办理公证送达等。
降低工程拖欠风险的办法:
一、对业主逾期付款及时主张权利或保存证据。
二、充分利用建筑合同有效性问题来确保工程款回收。
三、合理合法顺延工期促使工程款支付。
四、工程垫资应当做好约定确保合法化。
五、对有争议的工程量和定价及时保存证据或提出司法鉴定。
六、要特别注意工程欠款的诉讼时效问题。
【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筑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的规定,拖欠承包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是可以作为一项独立的诉讼请求提出的。
李元炜律师解析:
1、拖欠工程款属于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发包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的,可以根据建筑工程合同、结算单等证据材料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决支付拖欠的款项。
2、对于生效的民事判决书,欠款人不能按照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对于民事判决书,国家通过《民事诉讼法》规定了一系列的执行措施,以争取最大程度的将判决书执行到位,包括要求报告财产情况,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扣留提取其收入,查封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工程欠款过了时效有哪些后果?
1、债务人可以不履行债务;
2、债权人丧失胜诉权。债权人告到法院,如果法院审查认为没有正当理由而时效已过的话,就不能判他胜诉。在法学上,将已过诉讼时效的债务称为“自然债务”。
3、诉讼时效届满后,债务人由于不知道时效规定或者明知道时效规定而自愿履行债务的,不得又以时效已过为由请求返还。
4、诉讼时效期满的债权可以用来抵销其他债务。例如,甲欠乙一笔钱,而乙也欠甲一笔钱,甲的债权已过诉讼时效,而乙的债权未过时效,这时,甲可以用已过诉讼时效的债权抵销欠乙的债务。
5、诉讼时效期间同时适用于主债和从债。甲欠乙的钱,丙为甲的保证人,诉讼时效届满后,乙不能向甲要求偿还,也不能转而要求丙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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