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投标有效期是多长时间,一般是多少天?
导读:
工程投标有效期是多长时间,一般是多少天?
政府如果对大型的项目进行招标时,符合招标条件的公司就可以去参与投标,那么,工程投标有效期是多长时间,一般是多少天?
网友咨询:工程投标有效期是多久,法律对时间限制是如何规定的?
江苏环科园律师事务所刘培辰律师解答:
投标有效期是指为保证招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在开标后完成评标、定标、合同签订等工作而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有效的期限,该期限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载明,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规定,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后,招标人一般应当在十五日内确定中标人,但最迟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三十个工作日前确定。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应当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依法必须进行施工(货物)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由此可见,在投标有效期内,要完成开标、评标、定标、发出中标通知书、备案、签订合同协议书、退还投标保证金等工作。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在30天内,完成备案、签订合同协议书,签完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也即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内,退回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刘培辰律师解析:
《招投标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招标文件应当规定一个适当的投标有效期,以保证招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和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投标有效期从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可责令改正;情节严重,招标无效。被认定招标无效的应当重新招标:
1、未在指定的媒介发布招标公告的;
2、邀请招标不依法发出投标邀请书的;
3、自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少于五个工作日的;
4、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少于二十日的;
5、应当公开招标而不公开招标的;
6、不具备招标条件而进行招标的;
7、应当履行核准手续而未履行的;
8、不按项目审批部门核准内容进行招标的;
9、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接收投标文件的;
10、投标人数量不符合法定要求不重新招标的。
招标的程序:
1、招标人向3家以上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
2、招标人编制并发放招标文件,同时将招标文件报招标办备案。
3、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人员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专家评委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且由招标人在招标办工作人员监督下,于开标前半小时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4、开标。由招标人在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召开开标会议,自招标文件发出至投标文件接受截止时间视工程情况一般为7-10天。
5、评标、定标。评标委员会按规定进行评标,推荐中标侯选人,招标人按规定确定中标人。
6、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结果在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公示2个工作日,未接到投诉的,招标人可签发中标通知书。
7、签订合同。招标人与中标人按规定签订书面合同,并将书面合同及其它招投标资料报招标办备案。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江苏环科园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专职律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学士,以较高分数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担任多家企业单位长年法律顾问,有多年法律实务经验。友情提示:律师在线咨询免费回复,可直接与专业律师咨询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