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离婚财产如何界定
导读:
夫妻之间的感情走到了尽头,无法再修复,无法再生活在一起之后可能会想要离婚,离婚的时候要处理的问题是很多的,比如最容易产生纠纷的财产问题,那么民法典中离婚财产如何界定呢?对于这个问题,大律网小编作出了解答,一起看看吧。
一、民法典中离婚财产如何界定
民法典中离婚时对于财产的界定,如下:
民法典规定,夫妻离婚时,分割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平等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夫妻个人财产包括哪些
夫妻个人财产包括: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