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案件能否追索以往赡养费
导读:
现实生活中,我们都知道父母对子女具有抚养义务,父母需要对子女的学习、生活等方面进行很好的照料,如果未依法尽到抚养义务的,需要为此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此同时,未成年子女也要对父母承担赡养义务,那么,赡养案件能否追索以往赡养费呢?大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赡养案件能否追索以往赡养费
因为追索赡养费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所以可以追索以外没有支付的赡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二、谁具有赡养义务
根据民法典规定,成年子女具有赡养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