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合同终止后是否还能撤销

导读: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发生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形,使合同的当事人的合同法律关系归于消灭时,合同的法律效力终止。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以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手段致使合同对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时,处于不公平的那一方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那么民法典中合同终止后是否还能撤销吗?下面由大律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一、民法典中合同终止后是否还能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是关于合同终止的规定。我国民法典没有直接规定合同终止后是否还能撤销,但是根据公平和诚信原则,合同终止后应该是能再撤销合同的,只要当事人的撤销权没有消灭,就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第五百五十八条债权债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
第五百五十九条债权债务终止时,债权的从权利同时消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撤销权消灭的情形
1、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2、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3、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4、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