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假离婚买的第二套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导读:
夫妻为了在城市中多买一套房子,会铤而走险去通过假离婚的方式来买房。后来真的让他们成功买到了房屋,彼此也复婚了。但是第二套房是发生在离婚之后复婚之前的,许多人对于这套房产的性质开始好奇。大律网小编告诉我们要看实际情况。
夫妻假离婚买的第二套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假离婚买的第二套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因:
1、离婚,没有真假一说,办理了协议离婚就是法律意义上的离婚。
2、离婚协议上约定房产归男方,则就是男方个人财产。因为双方已经不是婚姻关系,所以谈不上共同财产一说。
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