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建结算资料包括哪些
导读:
建设工程结算,施工企业向建设单位办理竣工结算,当工程结束后,需要承包方、发包方、施工方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付款。那么,土建结算资料包括哪些?大律网专业律师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土建结算资料包括哪些
工程结算所需的资料,包括:工程的验收合格资料、合同、施工单位的结算书(初审结算书)及计算式、施工图、竣工图、隐蔽资料、设计变更资料、相关联系单、现场签证单、材料审批单价、若有甲方供应的材料或设备,必须有甲方的扣款材料清单等与工程相关的所有结算资料。
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施工合同及附件、协议书。
(2)补充协议(若有)。
(3)中标(中选)通知书。
(4)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
(5)建设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评价得分及措施费费率核定表。
(6)图纸会审纪要。
(7)开、竣工报告及工期延期联系单。
(8)竣工验收记录。
(9)招标文件及招标工程量清单及电子盘、招标答疑纪要、招标补遗。
(10)投标文件商务标及电子盘。
(11)投标文件技术标。
(12)承包人编制的结算书及电子盘。
(13)地勘报告。
(14)施工图及电子盘。
(15)承包方、发包方、监理方按规定签字认可的竣工图纸,必须建设方及监理签字认可。
(16)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签字盖章齐全且清楚)。
(17)原始地貌标高抄测记录。
(18)材料、设备认证核价单。
(19)设计变更单、技术核定单。
(20)现场签证单等等。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一条工程价款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办理,合同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发、承包双方应依照下列规定与文件协商处理:(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有关部门发布的工程造价计价标准、计价办法等有关规定;(三)建设项目的合同、补充协议、变更签证和现场签证,以及经发、承包人认可的其他有效文件;(四)其他可依据的材料。
工程结算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按月结算
实行旬末或月中预支,月终结算,竣工后清算的方法。跨年度竣工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
(2)竣工后一次结算
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建设期在12个月以内,或者工程承包价值在100万元以下的,可以实行工程价款每月月中预支,竣工后一次结算。
(3)分段结算
即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
(4)目标结算方式
即在工程合同中,将承包工程的内容分解成不同的控制界面,以业主验收控制界面作为支付工程款的前提条件。也就是说,将合同中的工程内容分解成不同的验收单元,当施工单位完成单元工程内容并经业主经验收后,业主支付构成单元工程内容的工程价款。
在目标结算方式下,施工单位要想获得工程价款,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完成界面内的工程内容,要想尽早获得工程价款,施工单位必须充分发挥自己的组织实施能力,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
(5)结算双方约定的其他结算方式
实行预收备料款的工程项目,在承包合同或协议中应明确发包单位(甲方)在开工前拨付给承包单位(乙方)工程备料款的预付数额、预付时间,开工后扣还备料款的起扣点、逐次扣还的比例,以及办理的手续和方法。
按照中国有关规定,备料款的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方不按约定预付的,承包方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发包方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方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方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方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