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肇事者不垫付医药费如何解决?
导读:
交通事故对方不垫付医药费可以首先由当事人自行的进行垫付,后续有责任人员来赔偿。像我们国家医疗费用,它主要的赔偿标
交通事故对方不垫付医药费可以首先由当事人自行的进行垫付,后续有责任人员来赔偿。像我们国家医疗费用,它主要的赔偿标准是按照医疗机构所出具的相关证明来进行。所以这当然不需要太担心。
一、交通事故对方不垫付医药费如何处理?
交通事故对方不垫付医药费可以首先由当事人自行的进行垫付,后续有责任人员来赔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二、交强险免赔规定有哪些?
1、交强险均不负责赔偿和垫付的情形
(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二)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三)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四)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二、肇事者不垫付医药费时可以采取的方法:
1.以自己先垫付医疗费,事后再通过打官司等办法来要求对方赔偿医药费以及其他赔偿;
2.如果参加保险了,可以把相关的手续以及交警的处理意见先拿到保险公司去,让保险公司提前支付医疗费;
3.以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来解决伤者的医疗费问题。
二、提起民事诉讼的流程步骤:
1.准备起诉(起诉状要载明对方详细信息、起诉请求、理由、证据资料);
2.案(带起诉状、钱、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到被告所在地基层法院立案庭立案);
3.庭审理(在法院通知的时间内补充材料,在开庭日赴法庭开庭,质证、辩论等诉讼活动);
4.待判决结果。
判决书生效后,对方不执行的,到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
交通事故肇事方应该是要出医疗费的,如果肇事方不付的话,可以自己先垫付医疗费,事后再通过打官司等办法来要求对方赔偿医药费以及其他赔偿金。
三、交强险对医疗纲用负责垫付,对其他损失和费用不负责赔偿和垫付的情况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
(二)驾驶人醉酒的;
(三)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四)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对于垫付的抢救费用,保险人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
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发生事故一旦发生那么后续的医疗费用或者是其他方面的费用,在进行赔偿的时候都是由保险公司来进行处理的,如果保险公司赔偿不足的情况之下,还需要有相关的责任人来处理。前期没有垫付,后期肯定需要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