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交通相关事故有哪些?
导读:
现在铁路在我们生活当中已经是属于比较重要的一种交通工具了,方便快捷,那对于铁路交通相关事故有哪些呢?下面大家和小编一起读读看吧。一、铁路交通相关
一、铁路交通相关事故有哪些
按我国铁路交通事故统计惯例,铁路交通事故应包括路外伤亡事故、铁路旅客伤亡事故和铁路职工责任伤亡事故三大部分。
列车及调车作业中发生冲突、脱轨、火灾、爆炸、相撞;客运列车脱轨。列车运行中设备设施、装载货物(包括行包、邮件)、装载加固材料(或装置)超限(含按超限货物办理超过电报批准尺寸的)或坠落。装载超限货物的车辆按装载普通货物的车辆编入列车。电力机车、动车组带电进入停电区。
错误向停电区段的接触网供电。电化区段攀爬车顶耽误列车。客运列车分离。发生冲突、脱轨的机车车辆未按规定检查鉴定编入列车。无调度命令施工,超范围施工,超范围维修作业。漏发、错发、漏传、错传调度命令导致列车超速运行。调车冲突。调车脱轨。调车相撞。错办或未及时办理信号致使列车停车。
错办行车凭证发车或耽误列车。调车作业碰轧脱轨器、防护信号,或未撤防护信号动车。货运列车分离。施工、检修、清扫设备耽误列车。作业人员违反劳动纪律、作业纪律耽误列车。用紧急制动阀耽误列车。擅自发车、开车、停车、错办通过或在区间乘降所错误通过。
列车拉铁鞋开车。漏发、错发、漏传、错传调度命令耽误列车。错误操纵、使用行车设备耽误列车。使用轻型车辆、小车及施工机械耽误列车。应安装列尾装置而未安装发出列车。行包、邮件装卸作业耽误列车。电力机车、动车组错误进入无接触网线路。列车上工作人员往外抛掷物体造成人员伤害或设备损坏。
二、交通事故处理技巧
1、作为肇事司机,应当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免得因报案不及时,而被保险公司作为不予理赔的理由。
2、无论是肇事司机还是受害人,都应当妥善保管各种发票,如急救费发票、医疗费发票、护理费发票、伙食补助费发票、营养费发票、亲属处理交通事故产生的食宿费、交通费发票、交通费发票和鉴定费发票等,作为调解或诉讼的依据。
3、当事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应要求交警部门及时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的,应及时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三、交通事故鉴定时间限制是多久
1、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十五日内,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评定伤残等级,伤者最好在治疗终结后的15日内申请伤残鉴定。
2、受伤人员在医疗终结之后,可以通过向办案的交警机关申请,由交警机关委托法医鉴定机构;还可以在人民法院起诉立案后的举证期限内,向法院申请委托进行鉴定。
3、通过交警机关委托鉴定的,交通事故的诉讼时效1年。鉴定应该在治疗终结后鉴定。按照法律规定,主张权利的期限自受伤之日起不能超过一年,鉴定无明确的期限限制,但鉴定期间越长对伤者本人越不利。
以上就是对铁路相关交通事故的整理内容了,相信大家已经有大概的了解了,如果大家看完这篇文章后还有相关问题请随时联系我们网站的相关律师,在线律师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