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责任找不到人多久销案

导读:
如果要对刑事案件立案的,是需要有被告人的,如果公安机关经过侦查之后找不到刑事责任人了,这种情况怎么让案件进行下去。下面就由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相关的资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刑事责任找不到人多久销案
如果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作出有罪判决的,永远不会销案。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知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道,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所谓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是指经侦查查明的事实不是犯罪的事实;或者虽有犯罪事实而不是犯罪嫌疑人所为;或者属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即情节显著轻微版、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权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的。
撤销案件根据刑诉法哪一条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163条规定: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另外,《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也明确作出了规定,《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七十八条规定:对于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侦查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向公安机关提出纠正违法意见。公安机关接到检察院的意见后,应当审查,对不属于立案情形的,应当撤销案件,如果属于其他部门立案管辖范围的,应当将案件材料移送给有关部门。
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根据《刑法》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刑法》规定了对于刑事犯罪的追诉期限: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超过上述法定追诉时效的,一般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在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决定特赦。这种特赦命令具有终止刑事追究的法律效力。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以被害人提出告诉为前提。被害人没有提出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对这类案件的追究就失去了法律基础。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刑法》实行罪责自负、反对株连的原则,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追究刑事责任已经没有意义,因此不予追究。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