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转让前的债务谁承担
导读:
”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3.如果企业转让时,企业的资产及债权债务由受转让方全部买断,且出让方与受让方在企业转让合同中明确约定由受让方承担全部债权债务,并随后到工商登记机关办理了企业变更登记手续,债权人就要以受让方为被告,要求其对债务承担责任,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六十七条规定,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在转让之前发生的债务是由原股东而不是原法人承担公司。
根据《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八十四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那么有限公司转让前的债务谁承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在转让之前发生的债务是由原股东而不是原法人承担公司。但是在转让后的发生的债务是由现法人承担。双方在做股转公证的时候都会持有公证处持有的公证书,公证书明确规定了双方在转让前后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二、公司存在债务是否可以转让?
公司的债权可以转让,但是公司债务并不是都能随便转让,转让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公司债务是民法上债权债务与公司的简单组合,公司债务受到《合同法》的调整。
根据《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八十四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由此可知,在债权人同意的情况下,公司债务可以转让给第三人。转让效果根据《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相关规定确定。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六十七条规定,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企业的转让,如果该企业拥有债务的,需要先通知债权人,征求债权人的同意,如果债权人不同意的,就要由债务人提供担保以后,才可以转让,否则转让行为对债权人无效。
3.如果企业转让时,企业的资产及债权债务由受转让方全部买断,且出让方与受让方在企业转让合同中明确约定由受让方承担全部债权债务,并随后到工商登记机关办理了企业变更登记手续,债权人就要以受让方为被告,要求其对债务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一、《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二、《民法典》第六十七条
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