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 汽车发生追尾事故责任如何划分

导读:
关于车辆 汽车发生追尾事故责任如何划分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车辆汽车发生追尾事故责任如何划分?
如果你驾车并道存在过错,则由双方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来承担事故责任,三车追尾责任认定如下:
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
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3、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二、免费搭车出现交通事故怎么办?
从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说,无论乘车人是有偿乘坐某车辆出行,还是免费乘坐出行,只要是该辆车上的人员,在发生了单方面的交通事故之后,驾驶员存在过错的话,该辆机动车的所属人或者是其管理人,以及当时的驾驶人员,都应该在自己的过错范围以内,承担起相应的赔偿责任。
在实际的过程中,车辆驾驶人免费让人搭车,之后发生了交通事故,但是驾驶人在其中没有发生重大的过错,而搭车人因为此次事故受伤或者是损失了一定财产的,驾驶员不用承担其赔偿的责任,如果是过程中存在过错的话,驾驶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赔偿。
交通事故法律法规
一、《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二、《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