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了失业证有什么坏处和影响 有什么用
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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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领了失业证有什么坏处?
领了失业证不会有什么坏处。失业金,就是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只要是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的的,在个人辞职后,可以到劳动局办理失业证,申请失业金。
二、领了失业证有什么用?
(1)失业证是领取失业保险的合法证明,失业人员可凭失业证到户口所在街道或人事关系所在地办理失业救济金失业保险领取;
失业保险金标准应当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高于本市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2)失业人员可以以失业证作为凭证,享受就业服务、办理录用登记的资格;
(3)失业人员凭失业证可享受免费职业介绍、减免费转业训练等促进就业的优惠政策;
(4)失业人员可凭失业证可以办理小额无息贷款,利息由国家来补贴。
办理了失业证的唯一影响就是,在失业期间不能缴纳社保,对养老和医疗有一定影响,但总的来说是利大于弊。有条件办理失业证的朋友,可以申请办理,无工作期间有一部分资金来源,生活压力也没那么大。
三、失业证如何办理?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2、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三张;
3、本人失业前所在单位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4、省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5、失业职工从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后的次月起,就可按月持本人《失业证》、《居民身份证》,到本人户口所在城镇劳动部门领取失业保险金。
房产纠纷法律法规
一、《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