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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转让需要办什么手续 需要注意什么隐患

李孟阳律师2021.11.22169人阅读
导读:

关于林地转让需要办什么手续 需要注意什么隐患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合同纠纷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林地转让需要办什么手续?

1、依法取得的商品林的林地林木按照下列规定进行流转:

(1)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林地林木以及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他方式取得的集体林地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出租、转让、入股、抵押或者作为出资、合作条件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流转;

(2)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林地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出租、转让、转包、入股、互换或者作为出资、合作条件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流转。生态公益林的林地林木可以采用出租、转包、入股等方式进行流转,不得擅自改变生态公益林性质,不得破坏其生态功能。

2、合资经营、合作经营或者共同共有的集体林地林木流转,应当征得合资方、合作方或者共同共有人的同意。

二、林地转让需要注意什么隐患?

首先,林地作为市场要素充分融入到市场经济中,对林业经济发展无疑产生了巨大的推动。但是其中也有一些问题是不容忽视的。最主要的是参与林地流转的各方法律意识不强,不去林权办证中心办理林地流转变更手续,却双方私下达成林地流转协议,这样一来,在特定环境下就产生了诸多隐患。具体有以下几点:

第一,林地非法流转造成目的偏移,林地流转主要目的是以林地为市场要素,争取更多的人力、财力投入到林地上,推动森林资源更好更快向前发展,而有的林地流转成了变相买山卖山,打着林地流转的幌子,林权改革对林木进行毁灭性砍伐,谋取即得利益,一旦被人举报受到查处,流转双方都会受到法律的严惩,为自己进行林地非法流转付出昂贵的代价。

第二:林地非法流转纠纷难解,村民之间进行林地流转可以方便各户就近管理经营,而在进行林地流转时,一些村民觉得到林权办证中心进行变更登记比较麻烦。公路、铁路及城镇建设等大型工程开工建设,被流转的林地在红线范围内,每亩可补偿上万元甚至更多,林地出让方就有可能反悔,矛盾纠纷要经过反复调解,从而在农村形成了新的不稳定因素。

第三:林地非法流转经营跑偏,新农村建设加快,生态旅游热,林下养殖、种植走俏的大背景下,一些投机商人,打着发展生态旅游和林下养殖、种植的幌子得到非法流转林地。在其林地上以修建生态旅游配套设施为由,大肆开山取石,进行石质建材经营,破坏林地和植被,或组织村民猎捕珍贵野生动物和采挖珍稀野生植物来谋利,给林地和森林植被带来不可磨灭的伤害。

合同纠纷法律法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一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

第二十四条国家对耕地、林地和草地等实行统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应当将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全部家庭成员列入。登记机构除按规定收取证书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二、《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除符合本规定第十二条所列的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情形外,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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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债权转让需要的手续如下:(一)债权转让流程一——签订协议。债权人与受让人协商一致后,应当形成债权转让协议。(二)债权转让流程二——通知债务人。根据合同法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不发生效力。(三)债权转让流程三——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有些转让债权的行为需要办理有关手续。依照《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根据《民法通则》第九十一条规定,“债权转让如果系法律规定应由国家批准的合同,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法律规定办理债权转让必须经过批准、登记手续的,如果不履行相应手续,债权转让无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七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一条合同一方将合同的权利、 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 应当取得合同另一方的同意,并不得牟利。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国家批准的合同,需经原批准机关批准。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原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大律云律师团律师 大律云律师团律师 2022.01.27
    大律云律师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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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权分割时需要注意的问题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股权分割时需要注意的问题

    内容:受让人明知股权交易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同意而仍与转让人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公司其他股东不认可的,转让人不承担违约责任。经其他股东同意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公司应当办理有关股东登记的变更手续,受让人得以股东身份向公司行使权利;公司不办理相关手续的,受让人可以公司为被告提起确权诉讼,不得向转让人主张撤销合同。股东死亡的,由其继承人负责清算;没有继承人或继承人互相推诿的,由法院指定清算责任人。未取得股东身份的继承人、财产析得人或受赠人将股份对外转让的,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那么股权分割时需要注意的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2.11138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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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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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股权转让后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出让方与受让方应当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合同》;2、出让方需要通知目标公司其他股东;3、需经目标公司其他股东表态;4、出让方与受让方需要签订《股权转让意向书》。法律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公司应当依照前款规定申请变更登记。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改变姓名或者名称的,应当自改变姓名或者名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八条 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大律云律师团律师 大律云律师团律师 2022.01.30
    大律云律师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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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中转让抚养权需要什么手续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民法典中转让抚养权需要什么手续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此种变更抚养权条件下,父母离婚时,对于十周岁以上的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应当听取孩子的意见。那么民法典中转让抚养权需要什么手续。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2.18364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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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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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议去到房管局咨询。《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张旭律师 张旭律师 2022.01.29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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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签订债权转让协议时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在签订债权转让协议时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内容:在签订债权转让协议时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债权转让,是指合同债权人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权转让协议的注意事项第一,转让的债权不得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我国合同法第七十九条规定,除了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及抚恤金、抚养费、赔偿金等债权不得转让外,其他债权都可以转让。特别是冲抵债务的债权转让更需要签订书面的债权转让合同。不论是否签订债权转让合同,一项债权转让都应当通知债务人,否则对债务人不发生债权转让的法律效力。那么在签订债权转让协议时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2.07803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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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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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转让不需要通知法院,债权转让需要注意应当通知债务人,没有通知债务人的,则该转让行为对债务人无效,且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除非经过受让人的同意。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大律云律师团律师 大律云律师团律师 2022.02.22
    大律云律师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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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之间是否可以签债权转让协议以及需要注意的问题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公司之间是否可以签债权转让协议以及需要注意的问题

    内容:企业之间进行债权转让时,应该要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前,债权人还需要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需要注意的问题1、债权的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各国民法对债权的转让是否须经债务人同意或通知债务人存在不同的主张。美国法实际也是承认合同权利的转让无须经过债务人的同意。双方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不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债权转让无效。如经对方承诺,则成立新合同,已不属于债权转让的范畴。那么公司之间是否可以签债权转让协议以及需要注意的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2.02.091089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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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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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车辆行驶证2、机动车登记证书3、机动车登记副表(车辆所辖区车管所抽取,带身份证、行驶证去抽取)4、车辆购置附加税证5、买卖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如果是外地户口,需要携带暂住证,买方的暂住证需要满一年《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1、改变车身颜色的; 2、更换发动机的; 3、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 4、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 5、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等使用性质改变的; 6、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 机动车所有人为两人以上,需要将登记的所有人姓名变更为其他所有人姓名的,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属于本条第一款第1、项、第2、项和第3、项规定的变更事项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属于本条第一款第6、项规定的变更事项的,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出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第十一条 申请变更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机动车登记证书; 3、机动车行驶证; 4、属于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5、属于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但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认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除外。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行驶证,重新核发行驶证。 车辆管理所办理本规定第十条第一款第3、项、第4、项和第6、项规定的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第十七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迁移或者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备案。 1、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迁移、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变更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和相关变更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备案事项,重新核发行驶证。 2、机动车所有人联系方式变更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和行驶证。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办理备案。 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名称或者号码变更的,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备案。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备案事项。 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因磨损、锈蚀、事故等原因辨认不清或者损坏的,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备案。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在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上打刻原发动机号码或者原车辆识别代号,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备案事项。
    大律云律师团律师 大律云律师团律师 2022.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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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林地转让需要办什么手续 需要注意什么隐患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林地转让需要办什么手续 需要注意什么隐患

    内容:关于林地转让需要办什么手续 需要注意什么隐患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合同纠纷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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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1.22169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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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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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权转让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应当订立书面合同;2、应当办理变更登记;3、股权根据性质以及法律规定,必须具有可让与性;4、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5、其他注意事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大律云律师团律师 大律云律师团律师 2022.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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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转让必须有对价吗以及需要注意的问题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债权转让必须有对价吗以及需要注意的问题

    内容:债权转让不一定需要进行对价。对于债权转让是否需要对价,我国法律并无明文规定,而且我国也没有对价的制度。可是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91条,对于债权转让是不可以用于牟利的。从实践中看,借助债权的转让赚取利益,只要对债务人利益没有影响,债务人不会因此而增加义务,牟的不是暴利,法律便不必干涉。因此,根据以上的规定可以看出,债权转让合同具有无因性,并不是必须要支付对价的。那么债权转让必须有对价吗以及需要注意的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2.02.09926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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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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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权转让需要注意的事项包括:1、转让必须依法订立书面转让协议,并依法办理变更登记;2、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的限制条件;3、股权转让需要注意的其他事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大律云律师团律师 大律云律师团律师 2022.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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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务转让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债务转让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内容:债务转让需要注意哪些事项1、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那么债务转让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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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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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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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过户流程:1、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房产证上面名字的当事人在场(如果是已婚得话,需要夫妻双方在场及签字,哪怕房产证上面只有一个人的名字)。2、申请材料准备好后,须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额一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金额一样。3、房产过户的申请材料都交给房产局后,房产局会给予一个回执单,按照回执单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 ,一般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左右。4、房产过户税金缴纳完毕后便可拿到房产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李广荣律师 李广荣律师 2022.01.25
    李广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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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转让需要的手续有哪些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债权转让需要的手续有哪些

    内容:债权转让需要的手续有哪些1、签订协议。根据合同法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不发生效力。《民法通则》第91条规定,“债权转让如果系法律规定应由国家批准的合同,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那么债权转让需要的手续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2.02.071085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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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由承包方先向发包方提出转让申请,发包方同意后,由承包方依法与受让方签订书面土地流转合;二、合同签订后,受让方可以向发包方申请,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注销或重发手续。《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承包方与受让方达成流转意向后,以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承包方应当及时向发包方备案;以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事先向发包方提出转让申请。第十八条 承包方采取转让方式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经发包方同意后,当事人可以要求及时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注销或重发手续。第二十一条 承包方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当与受让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书面流转合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式四份,流转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承包方将土地交由他人代耕不超过一年的,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第二十五条 发包方对承包方提出的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承包土地的要求,应当及时办理备案,并报告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承包方转让承包土地,发包方同意转让的,应当及时向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报告,并配合办理有关变更手续;发包方不同意转让的,应当于七日内向承包方书面说明理由。
    大律云律师团律师 大律云律师团律师 2022.01.25
    大律云律师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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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债权转让需要什么手续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民法典债权转让需要什么手续

    内容:债权转让必须遵守一定程序:1、签订协议。债权人与受让人协商一致后,应当形成债权转让协议。根据合同法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不发生效力。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也就是说,当投资人急需流动资金时,可以通过出售其名下拥有的符合相应条件的债权给其他投资人,从而完成债权转让,获得流动资金。那么民法典债权转让需要什么手续。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2.02.07631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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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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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务部分转让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债权转让可否牟利;2、可撤销的债权可否转让;3、时效中断与丧失时效的债权可否转让等。债权在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之前属于效力待定的债权,并非当然无效,故也可以转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八条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第五百四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一)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 (二)债务人的债权与转让的债权是基于同一合同产生。
    大律云律师团律师 大律云律师团律师 2022.03.15
    大律云律师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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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人债务转让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个人债务转让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内容:债务转让,是指合同债务人通过协商,将合同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人承担的行为。详细操作应由债权人出具书面的《债权转让通知》,并由债权人通知债务人,或由债权人拜托受让人通知债务人。那么个人债务转让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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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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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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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转让需要在法院办理手续吗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债权转让需要在法院办理手续吗

    内容:债权转让需要在法院办理手续吗债权转让一般是不需要到法院办理手续的,债权可以依法转让的,只需要转让人与受让人签订转让合同,通知债务就可以了,但法律规定要登记的,需要办理转让登记才生效。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第五百四十八条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第五百五十条因债权转让增加的履行费用,由让与人负担。那么债权转让需要在法院办理手续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2.07301人收看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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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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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双方需要带着身份证、房权证、户口本、结婚证、过户确权审批表等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夫妻间的过户属于共有财产变更,不需要交税。具体所需资料如下:1、如果是房改房,需要提交原售房单位的证明,写明因供暖原因允许将产权人变更为配偶的名字;如果是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夫妻双方写变更申请并简单注明理由。结婚证复印件(核对原件)。2、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夫妻双方共有房屋的协议,房屋所有权证。3、房改房提供原购房契约复印件(核对原件),房屋所有权证附图,登记表复印件。办理夫妻更名手续只需交纳房产证印花税5元即可,不需要提交任何税务。4、如果取得房产证在结婚登记之前,这种过户是按赠与处理。需要的手续是拿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赠与公证书,房屋产权证,契税(可能需要先行向税务机关缴纳,也可能由房地局在办手续时代收)缴纳凭证,双方身份证明到房地局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四条 自然人依法享有继承权。自然人合法的私有财产,可以依法继承。
    李楠楠律师 李楠楠律师 2022.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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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务人转让债务需要抵押人同意吗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债务人转让债务需要抵押人同意吗

    内容:但是,第三人提供抵押的,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未经抵押人书面同意的,抵押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担保责任。转让债务时应注意以下问题:1、转让债务时应当取得债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合同法第84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抗辩权基于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产生,债务转让发生法律效力后,新债务人将代替原债务人的地位而成为债权债务当事人,理所当然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法律规定办理债务转让必须经过批准、登记手续才生效的,如果不履行相应手续,债务转让无效。那么债务人转让债务需要抵押人同意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2.02.07431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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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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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赠与过户需要办理的手续有:签订赠与合同、缴纳相关费用、进行赠与公证、办理房产公证、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房屋赠与,指一方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侯俊萍律师 侯俊萍律师 2022.01.29
    侯俊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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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务部分转让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债务部分转让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内容:虽然已经完成了诉讼时效,但债务人尚有自愿履行债务的可能,且债务人履行之后不得以诉讼时效完成为理由请求返还。如果债权转让后,债务人以诉讼时效丧失提出抗辩,受让人则可以请求转让人赔偿损失。但此处牟利是指非法倒卖合同、牟取非法利益并危害社会经济秩序。债权作为商品进入市场与其他商品并无本质区分。债权在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之前属于效力待定的债权,并非当然无效,故也可以转让。但应注意,如果债务人以诉讼时效完成为由拒绝履行债务或行使撤销权而使债权归于无效,受让人可以因此主张债权转让无效。那么债务部分转让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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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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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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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过户需要哪些手续资料,房屋过户注意事项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房屋过户需要哪些手续资料,房屋过户注意事项

    内容: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程序如下:1、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一、房屋过户需要办理哪些手续首先,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转让合同,二、房屋过户的注意事项有哪些1、如果是单位采购私房,还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它安排资历证实(营业执照或安排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法定代表人办证委托书(收件窗口收取),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那么房屋过户需要办理哪些手续,房屋过户需要办理哪些手续,房屋过户完成后,购房者才能办理新的不动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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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1.0935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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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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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济宁二手房签购房合同需要注意什么手续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济宁二手房签购房合同需要注意什么手续

    内容: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房屋转让价中已包含转让房屋固定装修及附属设施,则在签《买卖合同》前,应该在中介的证明下将该房屋内的家具及设施进行仔细清点,并将品名、规格、数量等详列于《家具清单》后,买卖双方签字确认,以避免今后产生不必要的分歧。做好卖方的产权调查,以便了解该房屋是否被抵押、是否被法院采取了查封、冻结等强制措施。约定卖方户口迁出的时间,一般约定为签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那么济宁二手房签购房合同需要注意什么手续。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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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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