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转让需要办什么手续 需要注意什么隐患

导读:
关于林地转让需要办什么手续 需要注意什么隐患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合同纠纷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林地转让需要办什么手续?
1、依法取得的商品林的林地林木按照下列规定进行流转:
(1)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林地林木以及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他方式取得的集体林地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出租、转让、入股、抵押或者作为出资、合作条件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流转;
(2)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林地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出租、转让、转包、入股、互换或者作为出资、合作条件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流转。生态公益林的林地林木可以采用出租、转包、入股等方式进行流转,不得擅自改变生态公益林性质,不得破坏其生态功能。
2、合资经营、合作经营或者共同共有的集体林地林木流转,应当征得合资方、合作方或者共同共有人的同意。
二、林地转让需要注意什么隐患?
首先,林地作为市场要素充分融入到市场经济中,对林业经济发展无疑产生了巨大的推动。但是其中也有一些问题是不容忽视的。最主要的是参与林地流转的各方法律意识不强,不去林权办证中心办理林地流转变更手续,却双方私下达成林地流转协议,这样一来,在特定环境下就产生了诸多隐患。具体有以下几点:
第一,林地非法流转造成目的偏移,林地流转主要目的是以林地为市场要素,争取更多的人力、财力投入到林地上,推动森林资源更好更快向前发展,而有的林地流转成了变相买山卖山,打着林地流转的幌子,林权改革对林木进行毁灭性砍伐,谋取即得利益,一旦被人举报受到查处,流转双方都会受到法律的严惩,为自己进行林地非法流转付出昂贵的代价。
第二:林地非法流转纠纷难解,村民之间进行林地流转可以方便各户就近管理经营,而在进行林地流转时,一些村民觉得到林权办证中心进行变更登记比较麻烦。公路、铁路及城镇建设等大型工程开工建设,被流转的林地在红线范围内,每亩可补偿上万元甚至更多,林地出让方就有可能反悔,矛盾纠纷要经过反复调解,从而在农村形成了新的不稳定因素。
第三:林地非法流转经营跑偏,新农村建设加快,生态旅游热,林下养殖、种植走俏的大背景下,一些投机商人,打着发展生态旅游和林下养殖、种植的幌子得到非法流转林地。在其林地上以修建生态旅游配套设施为由,大肆开山取石,进行石质建材经营,破坏林地和植被,或组织村民猎捕珍贵野生动物和采挖珍稀野生植物来谋利,给林地和森林植被带来不可磨灭的伤害。
合同纠纷法律法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一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
第二十四条国家对耕地、林地和草地等实行统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应当将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全部家庭成员列入。登记机构除按规定收取证书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二、《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除符合本规定第十二条所列的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情形外,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