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无效合作合同 合同起草要求有哪些
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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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无效合作合同?
什么是无效合作合同?“无效合作协议”又可称作为“无效合作合同”是指合同或协议虽然已经成立,但因欠缺合同或协议的生效要件,其在内容和形式上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确认为无效。
二、合同起草要求有哪些?
这是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的必备内容,是核心部分,是当事人履行合同的主要依据,并觉定了合同的合法有效性。
1、标的标的是合同当事人双方或多方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它可以表现为物、劳务,也可以表现为工程项目等。
如:买卖合同的标的是指货物;租赁合同的`标的是指租赁物;借贷合同的标的是指货币;建筑工程合同的标的是指工程项目;雇工合同的标的是指劳务。
合同的标的的要求:
要写得完整、严密。即如:品名、规格、型号、等级、花色等。
涉外合同还应写明出产国与制造商。
2、数量和质量:是指合同标的的数量和质量。是确定合同标的的最重要的因素,也是衡量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大小的尺寸。必须定得具体明确。计量单位要明确。
数量包括单量、总量、计量方式(一般用国家统一的标准)。
质量;是标的内在素质和外观形态的综合体现。起到标的保证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法》规定,质量包括国家标准(国标)、行业标准(部颁)企业标准(企标)或当事人协商的标准。
质量要求包括包装质量。
必须有验收标准、时间、方式等(此项可在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中写)。
3、价款或报酬:是指取得合同标的一方向对方支付的货币数量表示的代价。货物为标的的称为价款;劳务、智力的称为酬金。
包括单价、总价、计价方式;
价款的书写要求:条款式合同统一用数字书写单价和总价;表格式合同用阿拉伯数字写单价,用汉字写总价。
还要写明货币种类。
有的还有预付金和定金。
4、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A、履行的期限:如买卖合同,就是指的交货和付款的时间。
一般应写明具体的年、月、日。如不能确定具体的日期,应用:“在X年X月X日以前”或“在X年X月X日以内”。不能用“以后”或“尽量争取”、“一定”等表示。
分期完成标的:如买卖合同中的分期交货或分期付款的,要写明每一批(次)所交(付)
的物(价金)。
B、履行地点:如买卖合同,指交货的地点、付款的银行等,要具体、清楚。
C、履行方式:一是交货方式:如买卖合同中的交货的方式是提货还是交货。二是付款方式:主要有: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支票、汇兑、委托收款、委托承付等。三是运输方式:如水运、陆运(铁路、公路等)空运以及水陆两运等方式。BCDE
5、违约责任:指因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过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
以买卖合同为例:卖方如未按时按质、按量送达指定地点;买方如未按时按量、按规定方式付款、无故拒收货物等。
有法律规定,则按法律规定执行;无则协商确定。
主要形式: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实际履行等。
要求:处罚要明确、实在。不要笼统。含糊。(XXX元以上、XX元以内)
6、解决争议的办法:双方协商、仲裁、诉讼。
合同纠纷法律法规
一、《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