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调解书不签有什么后果
导读:
关于交通事故调解书不签有什么后果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交通事故调解书不签有什么后果?
不签字对车主没有影响。如果肇事方不进行赔偿可以带着事故认定书去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除当事人有法定的正当理由外,不能反悔或者不履行调解协议书。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后未履行的,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1、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不需要当事人双方签字认可的,如果需要签字,应该是送达签收。对方不签字和事故责任认定结果没有关系。对方如果不同意责任认定的结果,只能采取向上级申诉的方式。换句话说,如果对方指正不是司机开的,要推翻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必须要向做出事故责任裁决的交警部门的上级进行申诉才能改变,不签字没有任何意义。
2、对方当事人认为实际驾车人与责任认定书上的驾车人不符的,当然口说无凭,要出示证据的,除非他们有录像资料,或者有2名以上,与其无相关利益者的证明,一般无法推翻既定的裁决的。应关注的地方是,不要让对方搞假人证得逞。
3、事故责任认定书出具以后,特别是被判无责或轻责的一方的车辆,交警是没有理由再扣留的,应该立即返还。法律规定交警扣车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检查鉴定车辆是否存在影响安全驾驶,导致事故发生的故障。既然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已经出了,至少说明安全鉴定已经完成,不能有其他的任何理由扣车不放,这点要和交警交涉。
二、交通事故调解书的内容是什么?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调解书,各方当事人签名,分别送交各方当事人。
调解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交通事故简要情况和损失情况;
2、各方的损害赔偿责任;
3、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
4、当事人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的意见;
5、赔偿方式和期限;
6、调解终结日期。
交通事故法律法规
一、《交通事故处理程序》
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事故责任书交付当事人:
(一)当事人提供不出交通事故证据,因现场变动,证据灭失,交通警察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
(二)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三)当事人拒绝在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四)当事人不同意交通警察调解的。有前款规定情形一或者调解未达成协议及调解生效后当事人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此可知,对于当事人拒绝在事故责任书上签名的,交警部门是不适用调解,但是,任何一方当事人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运用法律来维护各自的合法权益。
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九十三条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由各方当事人签字,分别送达各方当事人。
调解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调解依据;
(二)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基本事实和损失情况;
(三)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
(四)各方的损害赔偿责任及比例;
(五)赔偿履行方式和期限;
(六)调解日期。
经调解各方当事人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调解,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送达各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