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力待定合同的效力和后果
导读:
在民法通则中,这类主体所为行为被列为无效民事行为,合同法对此作了补正,将限制行为能力人所订合同确定为效力待定合同。
一、效力待定合同的效力
1、无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合同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可以订立某些与其年龄相适应的细小的日常生活方面的合同外,对其他合同,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订立。
2、限制行为能力人缔结的合同
我国法律规定,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实施某些与年龄、智力、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行为,其他民事活动应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或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实施。在民法通则中,这类主体所为行为被列为无效民事行为,合同法对此作了补正,将限制行为能力人所订合同确定为效力待定合同。
3、无代理权人以被代理人名义缔结的合同
无权代理指欠缺代理权的代理,主要有四种情况:1、根本无代理权;2、授权行为无效的代理;3、超越代理权范围进行的代理;4、代理权消灭后的代理。
4、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订立的合同
无权处分是指无处分权人以自己名义擅自处分他人财产。无权处分行为是否发生效力,取决于权利人追认或处分人是否取得处分权。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效力待定合同中,法律赋予有关民事主体以追认权、拒绝权,赋予相对人以催告权、撤销权。
二、效力待定合同的后果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经其法定监护人或者是代理人同意后合同有效;
2、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经被代理人追认后合同有效。
合同纠纷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异地社保摁手印有效吗
有效的,签字也是可以的。社保跨省转移方式是:
(1)转出:由原参保单位填写特定格式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专用介绍信(由社保中心统一印制),其中包含有养老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险参保的有关信息。在专用介绍信中需注明转移人员的截止缴费时间、及调入单位名称、社保编号等有关信息,同时携带养老保险手册(如果有的话)或台帐(必须有,由单位纪录)到社保中心办理转出手续;如果是跨统筹范围转移,还需提供转入单位所参保的社保经办机构具体名称、开户全称、银行账号及开户行全称等资料
(2)转入:是上述过程的逆过程。将原单位参保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转移单和台帐到社保中心及时办理社会保险转入手续。如果是跨统筹范围转移,需经查询转移基金到帐后,再办理转入手续。跨范围转入必须由转出方社保机构提供详细、明确的缴费基数、时间记录,便于准确录入。否则在退休时计算过渡性养老金时将无法处理。
《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五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应当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在合同书上摁手印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有与签字或者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