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交通事故驾驶证要扣分吗
导读: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那么处理交通事故驾驶证要扣分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调取一级分类栏目}法律法规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也就是说,当事人拒收交通事故认定书,并不影响公安机关的送达。,那么处理交通事故驾驶证要扣分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如果是驾驶人在事故中不承担责任,则发生交通事故后是不扣分的。但是,如果驾驶证在事故发生中有明显的交通违章行为,并承担事故责任,则发生交通事故后是要扣分的,严重的还会吊销驾照,甚至禁驾。
二、驾驶证扣分新规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一条规定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第二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一)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佯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等
第三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一)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二)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三)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等。
{调取一级分类栏目}法律法规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能否拒收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交通事故之后,交通警察在经过现场勘验、检查、调查等相关程序,制作出的以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并及时送达当事人。当事人不得以拒绝签收为手段来影响公安机关的责任认定书的送达。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事故处理机关单方面作出的行为,不需要征得当事人的同意。当事人拒收认定书,并不意味着事故处理机关没有送交。只要事故处理机关对拒收认定书的行为记录在案,即视为送达。也就是说,当事人拒收交通事故认定书,并不影响公安机关的送达。从另一个方面看,即使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也应当接收,这样可以对持有异议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进行认真审读,仔细研判,以便从中找出具体的错误之处。按照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可以自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后者在受理后需在30日内做出复核结论。
当然,当事人收到有异议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与交通事故有关的争议。因此,即使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也绝不可拒收。只有认真签收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送达的事故认定书,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要是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书不满的话,不能申请行政复议,也不能提起行政诉讼,职能向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这是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性质决定的。同时,也不存在拒收的情况。因为这是事故处理机关单方面作出的行为,无需征得当事人的同意。更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方面的知识,请你到律图网站进行详细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