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女方需要给孩子抚养费吗

导读:
孩子的抚养关系不会随着婚姻关系的结束而有任何的影响。因此,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那么离婚女方需要给孩子抚养费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离婚女方需要给孩子抚养费吗?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调取一级分类栏目}法律法规一、《民典法》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那么离婚女方需要给孩子抚养费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需要给的,对孩子的抚养问题,是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努力的。孩子的抚养关系不会随着婚姻关系的结束而有任何的影响。因此,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二、诉讼抚养权多久立案
符合起诉条件的,在七日内会立案。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调取一级分类栏目}法律法规
一、《民典法》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男方争取抚养权时应做好的证据准备
对应以上条件,男方为争取子女的抚养权,可从以下方面准备证据:
1、医疗机构出具的,男方已作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诊断证明
2、子女长时间随其生活,对子女的生活及教育倾心关注的证明
3、对方有其他子女的证明(如户籍上的子女情况)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诊断证明
5、对方有吸毒、赌博、酗酒等恶习,或有虐待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证明
6、子女随祖父母单独生活多年,并且祖父母要求且能力帮助照顾外孙子女的证明
7、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要求与父亲生活证明(一般法庭会单独询问)
8、男方有相当强的工作能力及经济收人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