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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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最新规定我国新的继承法规定了继承发生的时间是被继承人死亡的时间,并且明确划分了遗产的类型,明确了个人承包的收益可以依照法律进行继承承包,并详细规定了会丧失继承权的各项行为,规定了继承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二年,以及在涉及到继承问题时的继承顺序、份额和若是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的各种相关法律规定。,那么遗产继承公证需要什么材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簿。
4、遗嘱继承的,应当提供合法、有效的遗嘱。
5、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由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
6、亲属关系证明。一般由被继承人或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证明,也可以由以上主体所在地公安机关证明。居民可以由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证明。村民可以由村委会和乡(镇)政府证明。
7、被继承人父母已经死亡的,应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
8、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继承的,应当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委托其他人代为办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最新规定
我国新的继承法规定了继承发生的时间是被继承人死亡的时间,并且明确划分了遗产的类型,明确了个人承包的收益可以依照法律进行继承承包,并详细规定了会丧失继承权的各项行为,规定了继承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二年,以及在涉及到继承问题时的继承顺序、份额和若是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的各种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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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四条
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继承法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第八条,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怎样确定遗产继承份额
根据我国继承法对继承份额规定,遗产继承份额的确定,按下列规定办理: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要予以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同一水平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4、对有抚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分。
5、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