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和公房离婚怎样分配
导读:
2、必须是夫妻双方真实自愿对婚后财产达成约定,根据约定进行婚后财产公证,三、婚后财产公证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必须是合法结婚的夫妻双方,也就是说满足结婚年龄、自愿等结婚法定条件的,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4、夫妻双方对婚后财产约定必须合法,不能违反公序良俗,不能有损害第三人或国家利益的内容,4、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员的面前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
一、安置房和公房离婚怎样分配?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安置房和公房应列入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此时应该均等分割,而一方用个人财产出资购买的房产,即使享受了对方的工龄优惠仍属于出资方的个人财产。此时,就不会发生将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问题。
二、婚前财产怎么界定?
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判断是否属于婚前财产的关键在于财产权的取得时间是在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结婚登记之前。
如果财产权的取得系在婚前,但婚后才实际占有该项财产,其性质仍然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其次,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缔结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法规一、《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为个人财产。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且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的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婚后房产需要公证吗
夫妻是否需对婚后房产做公证,根据夫妻具体情况决定。双方约定好了房产的分配,没有违背法律规定,是有法律效力的。经过公证,只能是房产分割协议效力更高。
二、婚后财产公证的程序
1、准备好相关材料
2、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一般不允许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
3、公证申请被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4、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员的面前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
三、婚后财产公证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必须是合法结婚的夫妻双方,也就是说满足结婚年龄、自愿等结婚法定条件的;
2、必须是夫妻双方真实自愿对婚后财产达成约定,根据约定进行婚后财产公证;
3、必须夫妻双方亲自办理公证,他人无权代理;
4、夫妻双方对婚后财产约定必须合法,不能违反公序良俗,不能有损害第三人或国家利益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