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分配原则内容有哪些
导读:
对于父母的遗产,其子女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即继承开始时可以直接继承,一般由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均等分配遗产,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遗产包括:1、公民的合法收入,法律法规一、《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一、遗产分配原则内容有哪些,遗产分配的原则是什么?
遗产分配原则有份额均等原则、体现养老育幼的原则、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适当照顾的原则等。
具体内容有: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即各继承人在对被继承人所尽扶养义务和各自经济状况、劳动能力大致相同的情况下,对遗产应作大体均等的分配。
特殊情况下可以不均等分配遗产: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经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
二、父母遗产房屋要如何继承?
根据我国法律,继承可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对于父母的遗产,其子女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即继承开始时可以直接继承,一般由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均等分配遗产。
但要注意,有抚养能力的子女,如果对父母未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可能少分或者部分。如果父母生前订立了有效的遗嘱,那么子女可以根据遗嘱继承房屋。
法律法规一、《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遗产的范围是怎样的
遗产是指公民死亡时所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遗产具有时间上的法定性和财产专属性。
遗产包括:
1、公民的合法收入。包括从事体力、脑力劳动所得收入,股票、红利、接受的嘉奖等;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房屋包括自用房、出租房、闲置房、营业用房等;储蓄包括在银行、信用社、保险公司、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生活用品包括家具、家电、图书、电脑、车辆等;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包括古董、字画、图书、收藏品等;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包括土地、农具、建材、农作物、矿藏等;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包括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典权,债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