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者已经出院不解决怎么办
导读: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三条:发生死亡事故、伤人事故的,或者发生财产损失事故,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因交通事故受伤,如果伤者的治疗尚未完全结束或未出院的,根据规定,伤者可以就已经发生的费用,根据交警认定的责任,先行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和保险公司进行赔偿,《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三条:发生死亡事故、伤人事故的,或者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1、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或者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
一、交通事故伤者已经出院不解决怎么办?
交通事故受伤人一直住院不出院的应对措施:
1、对于在交通事故中遇到了因车方致使人员受到了轻微的伤害后,在保证受害者及时就医后,千万不要操之过急,三番五次去催促对方,也更不要去为其垫付任何费用,一直等待对方自己认为伤情全愈后,提出解决时再与之理论为好。急于求成是处理交通事故伤人赔偿之大忌。
2、对方在医院只是接受一般的医疗,而实际没有住院的行为,平常人们称为叫做“挂床”,这肯定不是属于正常的行为,如果是向有神侃的人们治疗疾病时,挂床的行为社保局也是不可能允许的,甚至还会对就诊的医院进行处罚的。但是对于交通事故中患者的这种情况就不在此例了。
因此,医院也不可能承担什么责任的。不过此医院通常可能不属于那种正确的市级医院。当事人可以去给对方讲,对方的就诊医院一定要是县市级医院的医疗发票才能报销,如果是这种只知挣钱,不讲医德的医院所开具的单据,保险公司是不可能为之报销的。并告诉对方让他直接去法院起诉解决赔偿事宜。
3、与此同时你要交警的主办警官和保险公司保持沟通,并向他们通报对方的就医实情,为日后的调解和诉讼作准备。
4、以医院的意见为准。对于人为故意扩大的损失,可以拒绝赔偿。
5、其次,交警扣车的目的是对车辆技术状态与交通事故的关系进行检验,既然已经报警处理了,那么交警应该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如果按你所描述的现场情况,你的车已经是停住的了,那么应该是电动车负主要责任,那么交警是没有理由扣你的车的。
6、你的车应该购买了交强险的,那么不管是谁的责任,保险公司都是应该赔偿的给伤员的,这是这里交强险的目的。
7、所以你根本不用着急,只要及时催促交警出事故责任认定书,知道自己所负的责任,做到心中有数,就不怕对方耍赖了。
二、交通事故伤者还没出院法院能判决吗
可以。因交通事故受伤,如果伤者的治疗尚未完全结束或未出院的,根据规定,伤者可以就已经发生的费用,根据交警认定的责任,先行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和保险公司进行赔偿。在法院判决生效后,如果对方不履行的,伤者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法规二、《刑法》133条规定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什么是交通肇事逃逸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人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擅自逃离事故的现场,导致的交通事故造成了一系列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等不能确定的行为。其目的也是为了逃避相关的责任。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逃逸的,应该要负全责。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三条:发生死亡事故、伤人事故的,或者发生财产损失事故,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三条:发生死亡事故、伤人事故的,或者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1、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或者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
2、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3、驾驶人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嫌疑的;
4、机动车无号牌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号牌的;
5、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6、一方当事人离开现场的;
7、有证据证明事故是由一方故意造成的。驾驶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立即组织车上人员疏散到路外安全地点,避免发生次生事故。驾驶人已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受伤无法行动的,车上其他人员应当自行组织疏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