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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包括哪些类型

翁玉素律师2021.11.2987人阅读
导读:

建设用地包括哪些类型

长期以来,我国面临着各项建设事业发展带来的建设用地需求的增加和人多地少、耕地后备资源不足的矛盾,很多人对于建设用地不怎么清楚,那建设用地包括哪些类型?国有建设用地的使用年限是多久?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大律网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建设用地包括哪些类型

1、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即城乡居民住宅、学校、医院、商业、道路、给排水、电力、电讯、防洪、供热等公共设施用地。

2、工矿用地,即工业用地和矿业用地,包括工业产房、各种仓库、动力设施、各种堆场、道路、矿山操作场地及配套设施等用地

3、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包括机场、铁路、公路、港口、航道、水电站、水库及人工运河等用地,不包括天然河道用地。

4、旅游用地,即专门供旅游参观的设施用地,包括风景名胜区、游乐厂、高尔夫球场等用地。

5、军事设施用地,包括军事训练、军事指挥、防务设施、营房、武器装备仓库等用地

6、其他建设用地,除上述之外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用地。

二、国有建设用地的使用年限

1、相关法律规定

土地使用权年限

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居住用地70年;

工业用地50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仓储用地50年;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2、土地使用年限

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房改房的产权土地使用年限起算时间以该地块地上房屋参加房改之后第一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房屋为准。经济适用房的使用年限为50年。

工业用地50年

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公益事业性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1)土地使用年限最高70年

据市国土部门有关人士介绍,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根据1990年5月19日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性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2)土地使用年限期满可自动续期

根据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中的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据悉,在《物权法》出台之前,根据1994年7月5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也就是说,根据以往的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是需要缴纳一定费用的。而《物权法》出台后,虽然规定了可以自动续期,但实际上并没有对续期的土地使用费支付标准和办法做出明确规定。特别是2007年3月,《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开始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相比于草案,征求意见稿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动续期替换了无偿自动续期.但是,当购房者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需要怎样进行权利延期,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费用,缴纳多少出让费用,都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而有关业内人士认为,适当续费是最有可能的。

通过上文大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建设用地包括哪些类型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看了之后,我们可以知道我国建设用地的类型。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大律网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责任编辑: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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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包括哪些,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该如何处理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包括哪些,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该如何处理

    内容:根据建设合同纠纷的类型,最高院将建设工程纠纷的案由确定为勘察合同纠纷、设计合同纠纷、施工合同纠纷、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分包合同纠纷、监理合同纠纷等等,这些纠纷发生时都可以建筑工程纠纷为由向法院提出诉讼,解决建设工程纠纷的办法一般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解决建设工程纠纷的办法一般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工程合同纠纷包括以下这些纠纷:(1)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包括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合同纠纷。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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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鹤壁市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办法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鹤壁市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办法

    内容: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鹤壁市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试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集体建设用地包括存量建设用地和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新增的集体建设用地。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鹤壁市行政区域内,在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村庄、集镇和建制镇范围内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城市规划区外的集体建设用地应当优先确定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使用。那么鹤壁市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办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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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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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翁玉素

    建设工程的工程内容一般包括哪些?

    内容:建设工程的内容指反映工程状况的一些指标内容。主要包括工程的建设规模、结构特征等。对于房屋建筑工程,应填写建筑面积、结构类型、层数等;对于道路、隧道、桥梁、机场、堤坝等其他土木建筑工程,应填写反映设计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的指标,如长度、跨度、容量等。那么建设工程的工程内容一般包括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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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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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甲交通律师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什么意思

    内容:此外,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还需要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土地出让合同及附条件的规定行使土地使用权,承担相应的土地收益金等土地使用费用,综上所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在一定期限内,国家或集体授予企业或个人使用土地进行建设项目,因此,在进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申请和使用过程中,特别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土地出让合同的规定,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是2014年的&ldquo,一旦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合法地使用土地,建设住宅、厂房、商铺等各类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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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取得临时建设用地的使用权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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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姚平

    如何取得临时建设用地的使用权

    内容:依照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2、县国土资源局依据申请实地审查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及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3、审查符合要求的,县国土资源局对申请予以受理,并报县人民政府审批;4、依法批准后,县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向土地使用者核发《临时用地批准书》。那么如何取得临时建设用地的使用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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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国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包括: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公共设施用地、绿地和特殊用地,不包括水域和其他用地。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条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 建设用地使用权随建筑物流转而一并处分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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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嘉娱

    建设用地使用权随建筑物流转而一并处分

    内容: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23条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第33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本条规定主要包括两个层次:1.建设用地使用权按照第143条的规定发生转让;2.依附于该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随之转让。那么建设用地使用权随建筑物流转而一并处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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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之后怎么办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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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金保

    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之后怎么办

    内容:综上所述,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之后的处理方法有多种选择,包括续期使用、出售土地和与相关部门进行谈判等,其次,当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后,权利人也可以选择出售该土地,与相关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可以帮助权利人更好地了解处理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的具体流程,同时也能够及时获取最新的政策和规定,为了更好地处理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的问题,权利人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另外,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后,权利人还可以选择与土地管理部门进行谈判,以寻求更好的解决方案,这些法律文件对于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后的处理方式和流程有着详细的规定,权利人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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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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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工程施工包括哪些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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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冰峰

    建设工程施工包括哪些工程

    内容:综上所述,建设工程施工涵盖了房屋建筑、公路和桥梁、水利工程以及许多其他类型的工程,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1. 前期准备工程:这包括了项目规划、设计、预算编制、材料采购、施工现场的勘查、测量、布置等,建设工程施工包括哪些工程建设工程施工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包括多个阶段和多种类型的工程,让我们一起深入了解建设工程施工包括哪些工程吧,此外,建设工程领域还涉及到许多其他类型的工程,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环境工程和能源工程等。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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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包括哪些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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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明月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包括哪些

    内容:如果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未按照合同约定和质量标准进行施工,导致工程质量存在问题,承包商可以要求施工方承担相应的责任,例如,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工程范围和质量标准,可能会导致施工方与承包商之间的理解不一致,从而引发纠纷,如果主承包商和分包商之间对变更的费用或时间的影响存在争议,可能会引发纠纷,如果主承包商未能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分包商,或者分包商认为其工作的价值超过了合同规定的金额,可能会引发纠纷,一、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的定义和类型建设工程分包合同是指承包商将建筑工程的一部分转包给其他施工单位,并与其签订相应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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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司法实践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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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海明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司法实践类型

    内容:建设工程合同履行中的纠纷主要是围绕工程的建设、交付和结算而发生的。一般来说减少的工程价款数额及合理修复费用就是工程质量修复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其包括对原不合格工程进行拆除、重新返工、修复的建筑材料、机械设备及人工费用等对减少的工程价款数额及修复费用在双方达不成一致意见时,可采用对质量修复费用进行鉴定的方法予以确定。由于发包人过错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发包人应当承担责任 司法实践中,发包人未经验收就擅自使用建设工程的情况也比较普遍。发包人在未经验收擅自使用后,却又以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要求承包人承担责任或者对抗承包人的工程款请求。那么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司法实践类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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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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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用地包括哪些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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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楠楠

    建设用地包括哪些类型

    内容:建设用地包括哪些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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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东丽区新增建设用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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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崔玉君

    东丽区新增建设用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内容:各镇街乡,政府委办局及直属单位:《东丽区新增建设用地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区行政区域内新增建设用地的使用和管理。本办法所称新增建设用地是指经国务院或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办理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土地,主要包括开发区、园区及乡镇工业集中区用地,其他项目新增建设用地亦参照此办法执行。对用地面积超过行业用地定额指标的项目,原则上不予审批。那么东丽区新增建设用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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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工程法律关系主体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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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段建国

    建设工程法律关系主体包括哪些

    内容: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的主体包括哪些施工中劳务分包的主体是:建设工程总承包人或者专业分包的承包人与具有建筑业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承包人,总承包单位不得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的主体包括哪些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的主体包括建设工程总承包人或者专业分包的承包人与具有建筑业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承包人,总承包单位不得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法律依据《建筑法》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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