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哪些可以分包
导读:
建筑工程哪些可以分包
我们常看到建筑工地施工的情形,这些建筑工程的施工是由有资质的建筑公司进行承包的,建筑公司承包之后可以分部分进行分包,就建筑工程哪些可以分包、建筑工程保修期限、工程建设方的质量保修责任,以下由大律网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建设工程专业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但必须征得发包人的同意。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承包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形式分别转包给第三人。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不得分包。承包人分包出去的部分工作只能是非主体结构的施工任务,分包人必须有相应的资质等级,承包人不得将工程分包给没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分包人。分包只能发生一次,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次进行分包。分包人就其完成的工作量与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国家规定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期一般是五年。而且,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其中,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二)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三)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对在保修期限内和保修范围内发生的质量问题,一般应先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分析质量问题的原因,确定维修方案,然后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注:明确维修程序,和工程施工程序相同。)
但当问题较严重复杂时,不管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只要是在保修范围内,均先由施工单位履行保修义务,不得推诿扯皮。(注:此条明确遇到问题首先应先由施工单位进行维修,这条充分保证了住户或使用者的权益。
对于保修费用,则由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注:此条明确的是维修完成后费用的承担问题,这是与上一条相呼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