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验收申请流程

导读: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那么工程验收申请流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关于工程验收申请流程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建筑工程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通常是施工全过程的最后一道程序,也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最后一项工作。主要对项目质量进行全面的检查与评定,考核其是否达到了项目决策所确立的质量目标。关于工程验收申请流程的内容,以下就跟着大律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工程验收流程怎么走工程验收流程需要走以下四个步骤:
一、申请竣工验收
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二、制定验收方案
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三、通知验收机构
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四、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3、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4、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形成经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的方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建设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评价,工程竣工验收时间、程序、内容和组织形式,工程竣工验收意见等内容。
二、工程质量验收资料包括哪些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是建筑工程质量控制的重中之重,因此利用计算机技术开发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施工质量验收资料管理系统是非常必要的。本论文结合西安市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站建筑工程文件资料管理计算机化的要求,对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资料管理系统进行了全面的研究。本项目参照现有建设工程资料管理系统,依据最新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遵循建设项目信息管理管理系统开发的一般原则,研究和开发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管理系统,基本上实现了对施工质量验收资料的计算机管理。下面就是详细的资料分类:
1、地基验槽记录;
2、基桩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3、地基处理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4、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5、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6、特殊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7、线路敷设验收报告;
8、地基与基础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9、主体结构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0、装饰装修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1、屋面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2、给水、排水及采暖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3、电气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4、智能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5、通风与空调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6、电梯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7、单位工程及所含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18、室外工程的分部(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三、建筑工程验收流程怎么走一、施工单位自检评定
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对工程进行质量检查,确认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后,填写《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并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
二、监理单位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监理单位收到《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后,应全面审查施工单位的验收资料,整理监理资料,对工程进行质量评估,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该报告应经总监及监理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
三、勘察、设计单位提出《质量检查报告》
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检查,并提出书面《质量检查报告》,该报告应经项目负责人及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
四、监理单位组织初验
监理单位邀请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初步检查验收。各方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施工单位整改完成后填写整改报告,监理单位整改情况。初验合格后,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
五、建设单位提交验收资料,确定验收时间
建设单位对竣工验收条件、初验情况及竣工验收资料核查合格后,填写《竣工项目审查表》,该表格应经建设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建设单位向质监站提交竣工验收资料,送达竣工验收联系函;质监站核对竣工资料完整性后,确定竣工验收时间,发出竣工验收联系函复函。
六、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主持验收会议,组织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提出整改意见。验收监督人员到工地现场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发现有违反规定程序、执行标准或评定结果不准确的,应要求有关单位改正或停止验收。对未达到国家验收标准合格要求的质量问题,签发监督文书。
七、施工单位按验收意见进行整改
施工单位按照验收各方提出的整改意见及《责令整改通知书》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单位对《工程竣工验收整改意见处理报告》签字盖章确认后,将该报告与《工程竣工验收报告》送质监站技术室。对公共建筑、商品住宅及存在重要的整改内容的项目,监督人员参加复查。
八、对不合格工程,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其它验收规范的要求整改完后,重新验收。
九、工程合格
十、验收备案
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向备案部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以上就是由大律网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工程验收申请流程的法律知识。可以看出,工程验收程序大致分为五个部分。工程验收程序的开始是依申请开始,并非有有关负责验收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主动进行工程验收,而是施工单位在完成施工之后,申请有关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工程验收。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大律网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