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工期间的农民工有误工赔偿吗 工地工伤误工费赔偿标准如何计算的

导读:
工地停工的时候,农民工也就没有收入,工地停工也是需要对农民工的误工费进行赔偿的,但具体的还要看农民工本身有没有和公司签订相应的合同。那么,误工费的计算是多少?接下来由大律网建筑工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停工期间的农民工有误工赔偿吗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工地停工的时候,农民工也就没有收入,工地停工也是需要对农民工的误工费进行赔偿的,但具体的还要看农民工本身有没有和公司签订相应的合同。那么,误工费的计算是多少?接下来由大律网建筑工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停工期间的农民工有误工赔偿吗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停工期间的农民工有误工赔偿吗
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即误工时间),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人的赔偿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对实际支出的费用和误工损失,按照差额据实赔偿的办法。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规定有固定收入的当事人的误工损失最高不能超出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而无固定收人者则按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解释》对误工费损失不设最高限额。对于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有两点需要明确:
1.该固定收入须有合法证明;
2.该固定收人必须是受害人实际减少的,如果受害人受到损害后,其供职单位没有扣发或者没有全部扣发其收人,其误工费应不赔或者少赔。
农民工在工地误工费赔偿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工地工伤误工费赔偿标准如何计算的
1、有固定收入的:
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对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至于受害人是否能够负担得起,则是执行的问题。
2、无固定收入的:
(1)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
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
收入状况的证明包括纳税凭证、单位出具的证明等。
(2)受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定型化标准):
误工费=误工时间(天)*相同、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天/元)
3、误工费包括:工资、资金、津贴、课酬等。
4、误工费包含全日制工作收入和兼职工作收入。
5、须以“实际减少”的收入赔偿依据(差额赔偿原则)。
如:受害人为某些单位人员时,其因受伤而误工时,单位并不一定会扣发部分或全部收入。
6、受害人为企业经营者时不包括其所丧失的企业经营利益损失。
因为企业经营利益并非单纯企业经营者劳动所创造,其还包括资金、设备、组织管理、知识产权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但企业经营者在其不能工作的时间内雇佣与自己具有相同能力的人管理企业或财产的费用则应作误工费予以赔偿。
证明误工费数额的证据方面,一个是收入状况证据,一个是误工时间的证据。
7、收入状况证据内容可以包括什么
(1)具体的收入水平数据;
(2)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
(3)没有固定收入的还可以提供所从事行业的证明材料。
8、怎样计算误工时间,误工时间的证据内容包括:
(1)正常情况下,根据医疗机构的医嘱。即医疗机构应当签发医嘱,提出休息时间、需要营养和护理的时间建议;
(2)工作单位可出具受伤人员误工时间的证明;
(3)可申请司法鉴定机构对误工期长短进行鉴定,凭鉴定文书确定误工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