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企业未到期债权如何处理
导读:
企业出现破产的情形时,就可以申请破产清算的,企业在面临破产清算时会清算所有的债权债务,也包括未到期债权。那么,破产企业未到期债权如何处理?现在就由大律网小编来为大家具体介绍一下吧。
企业出现破产的情形时,就可以申请破产清算的,企业在面临破产清算时会清算所有的债权债务,也包括未到期债权。那么,破产企业未到期债权如何处理?现在就由大律网小编来为大家具体介绍一下吧。
破产企业未到期债权如何处理
申请破产债权时,债权人的债权未到期的,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法律规定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四十六条
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破产申报的方式
1、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提交债权证明和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报人应当提交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债权证明。申报的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应当提交证明财产担保的证据。
2、人民法院在登记申报的债权时,应当记明债权人名称、住所、开户银行、申报债权数额、申报债权的证据、财产担保情况、申报时间、联系方式以及其他必要的情况。已经成立清算组的,由清算组进行上述债权登记工作。
3、连带债务人之一或者数人破产的,债权人可就全部债权向该债务人或者各债务人行使权利,申报债权。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可就将来可能承担的债务申报债权。
4、债权人虽未在法定期间申报债权,但有民事诉讼法规定情形的,在破产财产分配前可向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组负责审查其申报的债权,并由人民法院审查确定。债权人会议对人民法院同意该债权人参加破产财产分配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到期债权与未到期债权的区别
未到期债权就是债权人能够向债务人主张债权的期限还未到。因为未到期债权属于不明确之债,存在着不能清偿的可能,原债权人对债务人能否履行义务一般不承担担保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