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死亡有借条可以要回借款吗
导读:
借条是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最有力证据,但在债务人提出借贷事实未实际发生的抗辩,且人民法院对借贷事实产生不可排除的合理怀疑时,债权人还应提交其他证据印证借贷事实的实际发生。那么,贷事实产生不可排除的合理怀疑时,债权人还应提交其他证据印证借贷事实的实际发生。那么,债权死亡有借条可以要回借款吗?下面还是来看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吧!
债权死亡有借条可以要回借款吗
债务人即使是债权人死亡了的情况,还是需要继续偿还这个欠款的,这个双方之间的债务并不会因为债权人的死亡而结束这个债务的问题。
最高法院关于《继承法》的司法解释:公民可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包括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
“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主要指有价证券,如股票、票据、提货单等,还有债权。对于债权来说,只要其不具有人身性质,不论其发生的依据为何,都可以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
出借人死了借条有效吗
借款人的死亡不影响借条的效力。借条的是否有效主要取决于。
双方之间是否存在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即是否存在银行转账、现金交付、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平台支付等付款凭证;该债权债务关系是否合法,是否违法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比如赌债等用于非法目的等的借款属于无效借条;该借条内容是否侵害第三人合法权益以及借条的内容是否合法有效。如满足以上条件借款属于有效凭证,不因为债务人死亡而消灭。
债务人死亡后,债务人生前所负债务由其继承人在所继承遗产范围内予以偿还,但继承人放弃继承的除外。做为出借人可以起诉借款人的继承人,要求履行债务。虽然借款人死亡时所欠债务尚未到期,但债务人已经死亡,要求其履行债务已不可能。换言之,作为一方当事人借款人的死亡造成该借条名存实亡,那么在法律适用上就不能适用合同的相对性原则。
二、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债权人的父母能主张债权吗
(一)债权人的父母能主张债权的情况
关于债权人的父母是否能主张债权,首先要弄清楚债权人的继承人有哪些。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由此可知,父母是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继承债权人的债权。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其中《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四款还规定:“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也就是说,债权人的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都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债权人的债权,能够向债务人主张债权。但是有抚养关系但无法律上父母之名的其他人不能获得债权的继承权。
(二)债权人父母不能主张债权的情形
并非具有父母的身份就能向债务人主张债权,事实上作为父母也有失去继承债权的情况,《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也就是说,继承人为以上法律禁止的行为的时候,就丧失继承权,不能获得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