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索赔函的格式
导读: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那么交通事故索赔函的格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那么交通事故索赔函的格式。关于交通事故索赔函的格式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交通事故索赔函格式
索赔函是公文里的一种文体,索赔函的结构一般由标题、编号、受书者、正文、附件、签署等六部分组成。
1、标题
(1)标题的形式比较灵活,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写成包括索赔事由文种的完全标题样式,如:《关于××的索赔函》。
(2)也可以简明扼要地写成不包括索赔事由而只写文种的简单标题形式,如:《索赔函》。编号
编号是为了联系与备查用,写在右上角。一般由年号、代字、顺序号组成。受函者
2、正文
写受理索赔者的全称。
(1)缘起:提出引起争议的合同及其争议的原因。
(2)索赔理由:具体指出合同项下的违约事实及根据。
(3)索赔要求和意见:根据合同及有关国家的商法、惯例,向违约方提出要求赔偿的意见或其他权利。附件
为解决争议,以有关的说明材料、证明材料、来往的函电作为附件。签署
要写明索赔者所在地和全称及致函的日期。
1、质量不符合合同标准。
2、数量短缺。
3、包装不完善。
4、运输拖欠。
5、违反合同规定并按合同约定可以索赔的其他事项。
三、交通事故索赔的期限是多久
1、我国《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第137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修改稿)》第196条:
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计算。(原168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九十四条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第九十五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以上,就是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交通事故索赔函的格式的相关内容,想要了解更多关于交通事故索赔函的法律知识,可以在大律网网站上咨询专业的律师。